巴布亚袋鼠走私者在安汶接受审判

AMBON - 穆罕默德·优素福别名优素福(Muhammad Yusuf aka Yusuf,35岁)是涉嫌从查亚普拉(巴布亚)走私七只野生姜黄类动物的被告,在安汶地区法院(PN)开始接受审判程序。

PN Ambon主席Orpha Martina在两名法官的陪同下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其议程是听取JPU Kejari Ambon Lilia Heluth的起诉书的宣读,并继续询问三名证人。

根据JPU的说法,被告与Luke(不是真名)一起,具有DPO警察身份,使用KM Dobonsolo从Jayapura港(Papua)出发,并于2023年5月15日抵达Yos Sudarso Ambon港,未经许可携带七只袋鼠特有动物。

最初,查亚普拉港TKBM的被告人会见了卢克,他寻求帮助以七根木袋袋的形式抬起卢克的物品,以便被带到船上。

“被告知道卢克的物品是受保护的动物,但他没有征求正式许可,而是以150万印尼盾的费用谈判船上运输,”JPU解释说,ANTARA于8月8日星期二报道。

被告的要求得到了批准,以便将受保护的动物带入船上,正好在6018号房间内,里面已经有卢克的兄弟。

卢克已经在6018号房间内,再次向被告提出护送七只野树 Kanguru,直到水(东爪哇)死亡。

被告还询问卢克到达水时,护送费用是多少,并承诺他将获得300万印尼盾的付款。

然而,被告和证据最终由安汶Yos Sudarso港区(KPYS)的警察从安汶获得,由警察局长Iptu Julkisno Kaisupy和Maluku BKSDA官员领导,当时KM Dobonsolo于2023年5月15日在Yos Sudarso港口安汶停靠。

1990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保护生物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第5号法律第21条第(2)款A项第40条第(2)款第2款第2款A项对被告的行为构成刑事威胁。

听证会初期,法官小组曾提醒被告在法律顾问的陪同下,但有关人员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