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宪法允许军队发动政变。你怎么能呢?

雅加达——缅甸军方于2月1日星期一逮捕了缅甸领导人昂山素季和缅甸总统温·明特,以及全国民主联盟(NLD)的一些政治人物,这招致了谴责。

军方宣布接管后 ,任命明昂·赫林将军为临时领导人,并实行一年一年的紧急状态。

据路透社报道,缅甸的军事政变并不罕见,因为缅甸的军事统治已经50多年,正是自1962年尼温将军领导的政变以来。

2008年,以缅甸政治民主化为目标,就缅甸宪法举行了全民公决。缅甸军方还"拥有"一个名为"联邦团结与发展党"的政党。作为2008年缅甸应急的设计师,军方享有这一特权。

为了延续其政治作用,他们拥有25%的议会席位配额,没有当选和党外席位。如果存在不利的政策,这将得到否决权的支持。

军事领导人有权决定国防部长、内政部长和边界部长。还有一项条款允许军方根据条款进行"政变",如果军方被认为已经死亡,军方可以掌权。

缅甸宪法强调,军队总司令接管权力只能在不稳定状态下进行,这可能导致主权权力的丧失和国家的分裂。但是,这种紧急状态必须由文职总统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