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7 日历史: 爱尔兰首次批准合法离婚

雅加达——在1995年举行全民公决之后,爱尔兰共和国在其历史上第一次批准合法离婚。爱尔兰的第一次离婚发生在1997年1月17日,正好是24年前的今天。

正如《历史》报》引述的,离婚判决是判给一个重病男子,他想嫁给他的新伴侣。这标志着天主教会对爱尔兰的控制结束。

自1937年以来,爱尔兰宪法明确禁止离婚。虽然共识禁止国家采用官方宗教,但爱尔兰实际上是一个天主教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而原始文件包含天主教的许多内容。

教会在爱尔兰的公共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教义甚至比厚重的天主教国家更强大。例如,意大利在1970年使离婚合法化,比爱尔兰要小几十年。

1986年,爱尔兰政府向全民公决提交了这一问题,但63.5%的人投票反对宪法修正案。1989年通过了允许法律分离的法律。

1994年上台后,由温和进步党派组成"彩虹联盟"政府再次举行全民公决,改变离婚规则。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和特蕾莎修女拒绝了这一计划。这表明教会是认真反对它。

尽管如此,教会承认,天主教徒投票赞成全民公决并不是罪过。最后,赞成票以50.3%的微弱优势获胜,反对票率为49.7%。

1995年的新全民公决只使离婚合法化,因为夫妻分居至少四年。但是,政教分离的支持者欢迎它,这是一场胜利。

在2019年之前,其他修正案将取消分居期规则。现在爱尔兰的法律不再使其公民难以获得合法的离婚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