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鲁特的几个学生拒绝尴尬,购买了300万印尼盾的药物来摆脱6个月的怀孕

加鲁特 - 加鲁特警方设法逮捕了一对怀孕六个月时堕胎的学生夫妇。这种可耻的行为是在西爪哇加鲁特摄政区Tarogong Kaler区租用的房间里犯下的。

“肇事者是学生,都是加鲁特一所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加鲁特警察局局长AKBP Rio Wahyu Anggero在3月16日星期四在安塔拉加鲁特揭露此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首字母为AD的男性嫌疑人(23)和首字母为NA(20)的女性嫌疑人是加鲁特的居民,他们在警方对2023年3月7日发现婴儿尸体的报告进行调查后被捕。

警察局长说,最初,堕胎案是从两名嫌疑人在莱莱斯区图图甘莱莱斯地区发现婴儿的报告中透露的。然后嫌疑人向莱莱斯警方报案。

但是,在检查结果中,存在违规行为。事实证明,报告是假的。两人都承认他们找到的婴儿是他们流产的婴儿。

警察局长说:“调查结果发现了其他事实,据称肇事者堕胎了,然后我们进行了调查,这是真的,肇事者做到了。

他透露了两名堕胎嫌疑人的供词,因为他们在未婚先孕时为家人感到羞耻,并且还是学生。

然后他们在网上市场上寻找堕胎药物,然后以300万印尼盾的价格购买,之后女性嫌疑人服用了药物。

服用该药的影响是,肇事者在子宫内六个月大时流产,在男友的帮助下独自在租来的房子里分娩。

嫌疑人将她分娩的婴儿带到了健康中心,然后带到了地区总医院(RSUD)Slamet Garut博士,以确认婴儿的状况,结果证明婴儿已经死亡。

此外,嫌疑人做了虚假报告,好像她在图图甘莱莱斯地区的路边发现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以至于堕胎案最终被揭露。

“约会的两名嫌疑人承认了他们的行为并对此感到遗憾,现在我们已经拘留了嫌疑人,将其移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他说。

由于他们的行动,嫌疑人被指控犯有第76c条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14年第35号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第80条第3款和/或第7c条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16年第17号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第80条第3款,判处七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