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司法委员会的定义、职责和权力

日惹—没有多少人知道印度尼西亚司法委员会(KY)的职责和权力是什么。这种国家机构与首席大法官的任命有关。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说明。

司法委员会的定义、职责和权力

简单来说,司法委员会是一个司法权力监督机构,旨在维护公众对印度尼西亚司法界的信任。

司法委员会的定义也可以解释为一个国家机构,通过提名最高法院法官和监督透明和参与性的法官,在实现独立的司法权方面发挥作用,以维护荣誉、尊严的高尚,维护法官的行为。

司法委员会的职位相当于或平行于印度尼西亚的其他高级职位,如总统/副总统、马利普尔、民主党、民主党、BPK、马萨诸塞州,甚至宪法法院。

司法委员会也是独立的,其权力不受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 》所述其他权力的干涉或干预。

引用司法委员会官方网站,根据2011年第18号法律关于修改2004年第22号法律关于司法委员会的第13条,司法委员会的权限如下。

建议任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专案法官,供众议院批准;维护和维护法官的荣誉、尊严和品行;与最高法院一起制定法官道德守则和/或行为守则(KEPPH);维护和执行《道德准则》和/或《法官行为准则》(KEPPH)。

同时,2011年第18号法律第14条解释了司法委员会的职责。该条解释说,司法委员会行使其权力,向众议院提议任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和专案法官,其职责如下。

登记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遴选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确定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候选人;和向众议院提交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

2011年第18号法律第20条也对此进行了规定,该条解释如下。

为了维护和维护法官的荣誉、尊严和行为,司法委员会的职责如下。监督法官的行为;接收公众关于违反《道德守则》和《法官行为守则》的报告;在闭门核实、澄清和调查涉嫌违反《道德准则》和《法官行为准则》的报告;决定关于涉嫌违反《道德守则》和《法官行为守则》的报告是否正确;对有损法官荣誉和高尚尊严的自然人、群体或法律实体采取法律和/或其他措施。司法委员会还负责提高法官的能力和福利。为了维护和维护法官的荣誉、尊严和行为,司法委员会可以要求执法官员协助窃听和记录法官涉嫌违反《道德守则》和/或《法官行为守则》的谈话。还要求执法人员对司法委员会的要求采取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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