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涉及BPR龙目岛登加虚构信用的调查正在等待其他两名被告的撤销原判

NTB - 对龙目岛中部考夫良人民信贷银行(BPR)分行的虚构信贷案件的调查暂时中止,活跃的警察被告I Made Sudarmaya又名IMS。在审判中,据说IMS花费了国家23.8亿印尼盾。

IMS暂停调查是因为它仍在等待龙目岛中央检察官办公室对本案两名被告Agus Fanahesa和H Johari提出的上诉的判决。

“因此,IMS的案件不能继续,因为我们对两名被告的上诉判决提出了上诉,”3月6日星期一,龙目岛中央检察官办公室特别刑事科科长布拉塔·哈里普特拉(Bratha Hariputra)在马塔兰被安塔拉扣押。

“如果有撤销原判的判决,那么我们可以确定下一步,”他继续说道。

布拉塔说,龙目岛中央检察官办公室已于2月2日星期一向马塔兰地区法院提出上诉。

Bratha解释说,提出上诉的依据与上诉法官的裁决有关,该裁决也维持了初审法院关于不对两名被告施加国家损害赔偿的判决。

在判决中,上诉法官认为,初审法院的法官正确无误地裁定,被告Agus Fanahesa和Johari不需要被指控支付替代款项,因为没有证明被告从出现23.8亿印尼盾的国家损失中获得了资金流动。

上诉法官还表示,他同意两名被告的律师的理由,即全权负责退还替代款项的人是NTB地区警察Shabara局(Ditsamapta)的前财务主管I Made Sudarmaya。

此前,马塔兰蒂皮科尔地区法院法官小组于2022年12月21日判处阿古斯·法纳赫萨和乔哈里2年徒刑和2亿印尼盾罚款,监禁3个月,这被证明合法违反了检察官的补贴指控。

在起诉书中,法官指出,两名被告被证明帮助他人致富,在本案中,代表199名国家警察成员申请虚构信贷的一方,即I Made Sudarmaya。

因此,该判决是指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第31号法律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2条第(1)款至第18条第(1)款b项的规则。《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

在裁决中,具有不同角色的两名被告的法官没有收取支付国家赔偿金,例如检察官的要求,Johari的100万卢比和Agus Fanahesa的200万卢比。

法官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没有发现任何事实可以证实两名被告享受国家损失金的证据。100万印尼盾和200万印尼盾的数字被认为是从I Made Sudarmaya收到的工资,而不是从信贷中收到的。

法官还命令检察官作出进展,努力追回已向I Made Sudarmaya作为该案证人收取的23.8亿印尼盾的国家损失。

对被告的定罪也低于以前要求法官判处2年零6个月监禁的检察官的定罪。

起诉Agus Fanahesa和Johari的检察官解释说,BPR Central Lombok的Coughliang分行的虚构信贷案件源于拖欠付款。

据透露,拖欠款项是由于NTB地区警察Ditsamapta的199名成员的姓名牟取暴利,损失23.8亿印尼盾。

检察官还在起诉书中详细说明,投管处在担任非关税壁垒地区警察Sabhara局财务事务行政干事期间是这一虚构信贷案件的主谋。

现在已知在比马科塔警察局任职的苏达尔马亚在起诉书中被提及为享受23.8亿印尼盾贷款的一方。贷款价值记录在2014-2017年期间的信贷申请中。

在本案中,被告Johari在BPR Lombok Tengah Coughliang分行担任“客户主任”。Johari与Agus Fanahesa一起成为被告,Agus Fanahesa担任BPR Central Lombok Coughliang分公司的营销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