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说马里奥丹迪车里的米拉斯瓶

雅加达 - 在马里奥·丹迪·萨特里奥的车里发现了一瓶酒(miras)。但从一系列的中期检查来看,据说这与针对大卫·奥佐拉的迫害案无关。

“然后它与酒有关,有一段时间它发生在犯罪现场事件发生前几天。这是根据供词,“ Metro Jaya警察局总刑事调查主任Kombes Hengki Haryadi于3月2日星期四告诉记者。

此前,发现的瓶子引起了马里奥·丹迪在猥亵大卫时喝醉的指控。

亨基继续说道,到目前为止,这瓶酒与猥亵行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仍然基于嫌疑人的描述。因此,将继续进行进一步深化以证明这一点。

“当然,我们将继续参与其中,”Hengki说。

供参考,在处理此案时有几个重大进展。其中之一是改善了艾格尼丝(又名AG)的法律地位,她以前是肇事者的证人。

艾格尼丝的状态升级是基于发现的几个新证据,例如WhatsApp与闭路电视录像对话的证据。

艾格尼丝被指控犯有《儿童保护法》第 80 条第 76 项和/或 355 条第 1 款第 56 条、第 354 条第 1 款第 56 条刑法、更多下沉者 353 第 2 款 第 56 条、更多附属 351 第 2 段 66 项刑法。

此外,马里奥的文章也有变化。目前,马里奥被怀疑受《刑法》第355条第1款第354条第1款《刑法》第353条第2款《刑法》第353条第2款的怀疑。然后,《儿童保护法》第76c条第80条。

文章更重。因为以前马里奥只与 2014 年第 35 号法律第 76C 条和 2014 年第 35 号法律第 80 条(关于儿童保护的第 23 号法律修正案)和《刑法》第 351 条关于惩罚的纠缠。

与肖恩·卢卡斯双关语。他还被指控犯有较重的条款,即《刑法》第355条第1款第56款第354条第1款《刑法》第56款第353条第2款第56款《刑法》第351条第2款和第76c条第8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