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大卫时从马里奥·丹迪嘴里说出的“任意球”和“不怕这孩子死”这两个字眼

雅加达 - 嫌疑人马里奥·丹迪(Mario Dandy)在袭击大卫·奥佐拉(David Ozora)时曾经说过“任意踢”和“不怕死者的孩子”等短语。警方表示,这是犯罪意图或恶意。

“有任意球,只是踢到头部,点球或任意球。然后还有 '我不怕这孩子死'这句话,对于这里的调查人员来说,我们还协调,咨询专家证人,这可能是犯罪意图、恶意意图,也可能是一种行动形式,“ 地铁再也警察 Kombes Hengki Haryadi 的一般刑事调查主任说,3 月 2 日星期四。

在一系列袭击中,马里奥·丹迪三次踢大卫的头部。然后,税务总局官员的儿子也两次踩到颈背,一次击中头部。

“这非常非常令人担忧,我们将看到这里非常非常虐待狂,”他说。

“这一系列的动作让受害者已经无能为力,踢了两脚,无能为力,头部还有进一步的虐待,”亨基继续说道。

在处理此案时,有几个重大进展。例如,以前是证人的AG的法律地位成为肇事者。

即使是这名15岁的少年也被指控犯有《儿童保护法》第80条和/或《刑法》第355条第1款第56条、第354条第1款第56条、《刑法》第353条第2款第56条、《刑法》第351条第2款第56条。

然后,对马里奥丹迪的文章条款进行了更改。目前,他被指控犯有《刑法》第355条第1款,是《刑法》第354条第1款的附属罪,是《刑法》第353条第2款的附属罪,是《刑法》第352条第2款的附属罪。然后,儿童保护法第76c条第80条。

该条的规定更为严厉。因为以前马里奥只被指控犯有第 76C 条以及 2014 年第 35 号法律第 80 条,该法律涉及 RI 2002 年第 23 号法律关于儿童保护的修正案,涉及《刑法》第 351 条关于虐待。

即使有肖恩·卢卡斯。他还被指控犯有更严重的条款,即第355条第1款第56条《刑法》第354条第1款《刑法》第56条《刑法》第353条第2款第56条《刑法》第351条第2款和或第76c条第80款《儿童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