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K检察官:前HST摄政王从6个承包商那里收到100亿印尼盾的项目费用

BANJARMASIN - 前Hulu Sungai Tengah(HST)摄政王Abdul Latif是满足和洗钱(TTPU)的被告,据说他从南加里曼丹Banjarmasin Tipikor法院审判中提出的六名承包商那里获得了 高达100亿印尼盾的项目“费用”。 

据安塔拉3月1日星期三报道,KPK检察官(JPU)陶菲克·伊布努格罗霍(Taufiq Ibnugroho)在班贾马辛说:“在六名证人中,承包商存入的费用 超过100亿印尼盾,包括证人Irwan存入了46.7亿 印尼盾。

在首席大法官Jamser Simanjuntak主持的审判中,证人Irwan承认他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经常中标HST的道路改善项目。

其中,2016年在巴塘阿莱区进行的道路改善项目,价值140亿卢比,他为被告存入了13亿卢比的费用 ,因为当时HST的摄政王是通过前工商会(KADIN)主席 Barabai Fauzan Rifani移交的。

然后在2017年,Irwan再次在Batang Alai区获得了价值136亿印尼盾的道路改善项目, 总费用 为11亿印尼盾。

“这笔费用 被同意为我交给福赞的摄政王的10%,”他在听证会上说。

与此同时,从证人Kamarul Zaman的证词中说,承包商每次获得项目时都不可避免地必须支付 费用 ,以便继续获得工作。

在回应证人的证词时,阿卜杜勒·拉蒂夫否认承包商的费用 押金 是在他的要求下开立的。

“我也刚刚得知Fauzan可以给出一个项目,”拉蒂夫说,他实际上在西爪哇的Sukamiskin监狱参加了审判。

众所周知,安卜杜勒·拉蒂夫被KPK JPU指控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从HST摄政职位上收取超过410亿印尼盾的酬金。

被告被指控犯有经2001年关于消除腐败犯罪的2001年第20号《Ri Law No 20》修订的Ri Law 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2 B条和第18条,以及《刑法》(KUHP)第64条第(1)款。

在第二份起诉书中,JPU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10年第8号法律第3条关于预防和根除洗钱犯罪有关,刑法第65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