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巴龙迪斯巴格桥土地腐败审判虚拟举行,MI被告在丹绒看守所出庭

KALSEL - 与MI被告一起为建设Tabalong Regency Transportation Agency(Dishub)称重桥而涉嫌土地征用腐败的案件的审判在两个地点虚拟举行。

塔巴隆首席地方检察官穆罕默德·里多桑(Mohamad Ridosan)表示,听证会的议程是阅读起诉书,在丹绒拘留中心(Rutan)提交了MI。

他在3月1日星期三在南加里曼丹(卡尔塞尔)塔巴隆对记者说:“审判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举行,针对丹绒拘留中心的MI被告,而Banjarmasin腐败犯罪地区法院的被告检察官和法律顾问没收了安塔拉。

在起诉书中,MI被指控犯有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的关于修订1999年关于消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和补贴第3条Jo第18条,该法律涉及消除腐败犯罪的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

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该法律涉及对1999年关于消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的修正,该法律与《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有关。

早些时候,塔巴隆警方逮捕了MI以及以嫌疑人名义的三份银行对账单,两张贷款收据和土地释放宣誓书以及支付赔偿的会议记录等证据。

据称,MI被告收到了19亿卢比的土地赔偿金,以及2017财政年度DPPA SKPD预算为50亿卢比的Tablong摄政政府地磅的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在这起涉嫌地磅腐败的案件中,执法部门首先处理了塔巴隆地区交通办公室的 ASN RN 嫌疑人。在最高法院2022年3月8日第938 K/Pid.Sus/2022号判决中,该判决认定有罪并判处六年徒刑和4亿印尼盾罚款。

但是,腐败犯罪法院法官小组根据2021年3月25日第21/Pid.Sus-TPK/2020/PN.Bjm号决定,将RN被告判处到Banjarmasin地区法院。

此外,检察官于2021年4月6日提起了撤销原判诉讼,并于2021年4月19日提交了撤销原判记忆,直到最高法院于2022年3月8日作出判决,宣布罪犯有罪。

由于失踪,检察官办公室没有处决RN,此外,Tablong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还任命了一名针对RN的DPO,通过高级检察官办公室分层协调总检察长办公室,警察处决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