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原因,总检察长停止三起毒品案件

雅加达 - 总检察长办公室(AGO)停止了对五起药物滥用刑事案件中的三起的起诉,并通过康复采取恢复性司法方法。它与康复申请有关。

年轻的一般犯罪总检察长(Jampidum)Fadil Zuumhana  说,恢复性司法的三名接受者是南苏拉威西州巴鲁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嫌疑人Dedy Muhajir别名Dedi bin H Anshar,涉嫌违反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1)款第112条第(1)款第127条第(1)款关于麻醉品。

其次,西苏门答腊帕萨曼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嫌疑人艾哈迈迪尔萨德和阿尔福赞·普特拉涉嫌违反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27条第(1)款a项。

安塔拉援引法迪尔的话说:“对嫌疑人提出康复申请的原因,是因为根据法医实验室检查的结果,他们对吸毒呈阳性,嫌疑人没有参与非法流通网络,是最后的使用者。

法迪尔说,另一个原因是嫌疑人被捕或被抓获的毒品证据不超过一天的使用量。然后,由于统一原则,嫌疑人被定性为吸毒者,虐待的受害者。

另一个原因是嫌疑人从未接受过康复治疗,或者接受过两次康复,并得到授权官员或机构出具的证明的支持。

“还有一份保证书,让嫌疑人通过其家人或监护人的法律程序进行康复,”他说。

Jampidum通过恢复性司法机制解决了五起案件,但只有三起获得批准。另外两起案件,代表嫌疑人Ilham Hidayat别名Koyaik和Pasaman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Boyke Mahendra,没有获得基于恢复性司法停止起诉的申请。

法迪尔说:“因为嫌疑人犯下的犯罪行为违背了2021年第18号总检察长指导方针的价值观,也就是说,他们都被定罪(累犯)。

在批准通过恢复性司法机制终止起诉的申请后,Jampidum命令每个申请人的首席地区检察官根据2021年第18号总检察长关于通过恢复性司法方法处理麻醉品滥用刑事案件的指导方针发布《关于以恢复性司法方式处理麻醉品滥用刑事案件的法令》,以执行检察官的Dominus Litis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