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出租屋,万丹堕落父亲屡次虐待女儿

实朗 - 实朗市警方的妇女和儿童保护股(PPA)刑事股逮捕了一名有心强奸亲生女儿的父亲。幸运的是,在受害者有勇气发声并向警方报案后,堕落的父亲被抓获。

塞尔科特警察局局长努格罗霍·阿里安托(Nugroho Arianto)通过刑事调查股AKP David Adhi Kusuma证实了这一事件。

大卫在2月27日星期一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妇女保护股确实逮捕了一名首字母为RH(36)的男子,他涉嫌对尚未成年的儿童进行和/或犯下淫秽行为”。

PPA负责人Ipda Febby表示,强奸事件发生在2月16日星期四21:30 WIB。当时这名14岁的受害者被他的父亲(肇事者)打电话说,他将被送到一所伊斯兰寄宿学校,因为与亲戚住在一起会很麻烦。

“然后在2月18日星期六晚上11点左右,受害者被父亲在潘德格朗的亲戚家接走,去祖母家。他们两个在祖母家休息,周日(2月19日)早上06点30分左右,他们立即去了Serang市Kaloran的租来的房子。在那个地方,当受害者躺在床上玩手机时,肇事者强迫他的孩子发生性关系“,Febby解释说。

费比继续说,肇事者已经多次对自己的孩子这样做了。直到最后,受害者联系了她的兄弟,告诉他她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在告诉亲戚后,受害者告诉了她在廖内的亲生母亲。

“然后受害者告诉了她的亲生母亲。然后她的母亲向 实朗市警察局的妇女和儿童保护股(PPA)刑事股报告了这一事件,然后进行了验尸“,Febby补充说。

“记者的首字母是(39)。一位企业家的生母住在廖内因德拉吉里胡鲁。根据KTP的说法,证人一IA(50)是来自Pandeglang的农民,证人二RM(49)是来自Pandeglang的企业家“,Feby总结道。

肇事者最终在色朗市警察局被抓获,并受制于2016年第17号法律第82条第(2)款和第(3)款以及第82条第(1)款和第(2)款,该法律涉及2002年关于保护儿童的第23号法律的第二次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