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警方在1公斤大麻交易中逮捕累犯

巴东 - 西苏门答腊的阿甘警察逮捕了一名首字母为S的惯犯,该惯犯仅在1.5个月前因在Matur区Nagari Panta Pauh的Simpang Panta,Jorong Panta,Nagari Panta Pauh进行大麻类毒品交易而被释放。

Agam AKBP警察局局长Ferry Fedian表示,从Jambak Balah Hilir市场,Nagari Balah Hilia区,Lubuk Alung,Padang Pariaman Regency的居民手中,它于周三(22/2)在22.50 WIB左右获得。

犯罪者在向买方交付非法货物时使用了八包总重1公斤的大麻麻醉品、1个红色坐秤、一部手机、一辆警察编号为BA 3396 FC的摩托车。

据安塔拉2月23日星期四报道,他说:“我们已经在阿加姆警察局获得了肇事者以及证据,以便进一步诉讼。 

据他说,肇事者是阿加姆Tanjungraya区Maninjau的本地人,是在阿加姆警察毒品工作队Opsnal小组收到公众信息,称该地点将有买卖大麻类麻醉品的交易之后被捕。

知道了这些信息后,Opsnal小组直接前往犯罪现场,成员们看到了肇事者。

之后,他们立即保护了肇事者,成员在目击者的陪同下对肇事者进行了搜查,在他的摩托车座位上发现了一包约250克的大麻麻醉品。

随后,阿甘警方缉毒专案组继续搜查肇事者的尸体或衣服,并发现了一部手机。

“手机被肇事者用作联系客户的通信手段,”他说。

阿甘警察缉毒特遣队Opsnal小组继续发展到他在武吉丁宜市Aur Birugo Tigo Baleh区Kelurahan Belakang Balok Jalan Kejaksaan No 14的住所。

在搜查罪犯的家中时,发现七包一种大麻的麻醉品藏在他家客厅的冰箱里,重约750克。

之后,在桌子下面发现了另一组红色坐着的鳞片。

他说:“肇事者承认,证据属于他,他之前通过他在索洛克市地区的朋友通过转移购买了证据。

该罪犯是2018年同一案件的累犯,被判处七年零三个月监禁。他自2023年1月以来才获得假释。

但事实证明,肇事者也没有威慑力,仍然重复同样的事迹。

 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第111条第(2)款关于麻醉品,最高刑罚至少5年,最高20年监禁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