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填埋场腐败,民丹岛区前区长被判入狱4年

丹绒槟榔 - 民丹岛摄政公司前住房和安置办公室(Kadis Perkim)负责人Herry Wahyu因卷入2018年在丹戎古班(TPA)收购垃圾填埋场(TPA)废地的腐败案件而被判处四年徒刑,价值24亿印尼盾。

而另外两名被告Ari Syafdiansyah和Supriatna被判处不同的刑期,分别判处六年徒刑和五年徒刑。

据安塔拉2月15日星期三报道,议长Siti Hajar Siregar在廖内群岛(Kepri)丹戎槟榔地区法院(PN)的Tipicor法院宣读判决书时说:“这三名被告已被证明犯有共同犯下的腐败罪,”议长Siti Hajar Siregar在宣读判决书时说。

在腐败案中,被告Herry Wahyu充当预算用户。与此同时,另外两名被告Ari Syafdiansyah和Supriatna是私人当事人。

根据法官小组的说法,除了体罚外,三名被告还受到支付罚款的处罚。被告Herry Wahyu被罚款2亿印尼盾,监禁3个月。

同时,被告Ari Syafdiansyah被罚款3亿印尼盾,监禁4个月,被告Supriatna被罚款2.5亿卢比,监禁4个月。

不仅如此,三名被告还因支付国家损失的代孕金(UP)而受到处罚。被告Herry Wahyu被判处支付价值1亿印尼盾的UP国家损失,条件是如果不支付,将被判处一年监禁。

同样,被告Ari Syafdiansyah遭受了价值9.9亿印尼盾的UP国家损失,如果不支付,将被判处两年监禁。被告Supriatna被指控犯有价值13亿印尼盾的UP国家损失,如果不支付,将被判处两年监禁。

法官说:“三名被告的行为被发现违反了《根除Juncto打字员法》第2条第(2)款第18条的规定,如JPU的主要起诉书第55条第(1)款第1款。

民丹岛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JPU)和三名被告的律师在回应裁决时表示,他们仍在考虑是接受还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