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长向AICC解释新刑法中的死刑机制
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长(Menkumham)Yasonna H Laoly向美国印度尼西亚商会(AICC)解释了新的刑法(KUHP)。
他在1月13日星期五没收安塔拉的虚拟AICC会议上说:“在印度尼西亚独立77年后,我们可以采用自己的刑法,这一进程自1963年以来一直在进行。
首先,亚索纳解释了死刑。新的《刑法典》在判处死刑时采取了新的办法,作为保留死刑的团体和废除死刑者之间的折衷办法。
在新《刑法》中,死刑是10年缓刑的替代刑罚,可以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根据对囚犯良好行为的客观评估定刑。
此外,亚索纳还纠正了对言论自由的看法。新的《刑法》明确区分了批评和菑视。基于公共利益进行批评不是犯罪,但对任何人的侮辱是被攻击的个人可以举报的种族犯罪。
“这一规范实际上适用于许多国家。他说,新的《刑法典》将其规定为投诉,只能由有关人员提出,而不能由公众或同情者和志愿者提出。
此外,2022年12月6日通过的《刑法》涵盖了两项核心罪行,即种族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制裁是根据德尔福国际方法处理的,这是一个涉及专家小组集体意见或决定的过程。
危害人类罪非常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将提交印度尼西亚人权法院。
此外,部长说,新的《刑法》不歧视妇女、儿童和其他少数群体,包括任何宗教或信仰。这是因为对原《刑法典》的所有相关规定都进行了细化。
这包括包容普遍接受的法律原则,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纽约公约》)。
在会议上,亚索纳说,新的刑法在生效之前有三年的宽限期。目前或处于过渡期,与各种利益相关者进行讨论,以尽量减少利弊。
“我们还将为《刑法》制定各种实施条例,以尽量减少滥用执法权力的可能性,”他解释说。
最后,预计新《刑法典》将是一项刑法改革,采用不同的量刑制度方法。促进矫正司法、康复司法和恢复性司法,作为监禁以外的替代刑事制裁,形式包括罚款、社会工作和监督。
这是为了取代荷兰殖民刑法,该法典一直严格适用,除了监禁之外没有其他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