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虐待印度尼西亚人的法律拉亚松
雅加达 - 我的东盟 Youtube 帐户上传了印度尼西亚国歌 Raya 的模仿视频。该视频描绘了红白旗的背景,并附有花旗徽。
这段视频伴随着有人的歌声,他改变了《大印尼》歌曲的安排,歌词暗示着对印尼人物的骚扰。
这段一分钟的视频是大约两周前发布的。然而,现在Youtube已经撤下这个视频。搜索时,我的东盟帐户与马来西亚国旗标志也不再出现在 Youtube 上。
在其条例中,国歌在2009年印度尼西亚第24号法律中对国旗、语言和武器外衣以及国歌进行管制。然后,1958年第44号政府条例也对它进行规定。
2009年第24号法律第64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音色、节奏、文字等修改方式改变国歌,以侮辱或贬低国歌的荣誉。
然后,禁止每个人出于商业目的演奏、唱歌或传播国歌的结果。此外,禁止将国歌用于商业目的的广告。
第70条和第71条规定了对违反第六十四条的所有人将实施的制裁。第70条规定,任何人以音色、节奏、文字和其他改变国歌意图侮辱或贬低国歌荣誉,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最高5亿里新元的罚款。
然后,第71条还规定,任何人故意听、唱或传播国歌修改的结果,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或最高1亿里新元罚款。
调查案件外交部发言人TeukuFaizasyah说,他的政党正在等待对据称被马来西亚人嘲弄的印尼歌曲Raya的调查结果。
特库库说,目前,外交部和印度尼西亚驻马来西亚大使馆一直在与马来西亚政府和有关当局沟通,希望这一司法工作。
"此外,马来西亚政府正在采取行动,印尼政府已经协调了此案,"Teuku说,当通过VOI,星期一,12月28日证实。
Teuku说,马来西亚政府正在调查据称侮辱印尼的视频。因为,这个视频据称是从马来西亚上传的。
Teuku 说:"如果事实证明该视频是由马来西亚公民上传的,那么根据适用法律,将采取果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