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创造就业条例》没有规定,但月经和产假的权利仍然有效 13/2013

雅加达 - 人力部长(Menaker)Ida Fauziya强调,女工的月经假和产假权利并未被取消。这意味着工人仍然可以享受这些权利。

在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 2022 年第 2 号政府替代法律条例 (Perppu) 中,它不包含女工的月经假或产假权利。然而,艾达说,这些劳工权利仍然存在于2003年关于人力的第13号法律(UU)中。

“2003年第13号法律中没有在《创造就业法》中规定的规定意味着它们仍然有效。例如,关于月经和产假,“ 艾达在 1 月 11 日星期三在塞纳延国会大厦议会大厦告诉记者。

众所周知,政府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 2022 年第 2 号代替法律条例 (Perppu)。

此前报道,PHI Jamsos Indah Anggoro Putri总干事解释说,月经假和产假不包括在创造就业Perppu中。但是,这项权利并没有丧失,仍然在2003年第13号法律中。

英达说,月经假规则包含在有关第81条中。同时,产假载于第82条。

“月经假和产假取消了吗?答案是不正确的。月经假和产假没有丢失,仍然在第13/2003号法律中,“她在1月6日星期五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英达解释说,由于规则没有变化,政府不再将其倒入创造就业Perppu。

“因为它没有改变,所以月经假和产假在Perppu 2/2022中没有说明,”她说。

英达表示,印尼作为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成员,不太可能废除月经假和产假的权利。

“实际上,逻辑是,当国际劳工组织禁止或取消月经和产假时,印度尼西亚不可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这是非常不可能的,”他说。

在2003年第13号法律中,月经假在第81条中作了规定,内容如下:

1.处于月经期的女工/劳动者感到疼痛并通知雇主,没有义务在月经的第一天和第二天工作。

2. 第(1)款所述规定的实施在雇佣协议、公司规章或集体劳动协议中作出规定。

同时,关于产假,第82条规定:

1. 根据产科医生或助产士的计算,女工有权在分娩前休息一个半月,在分娩后休息 1.5 个半月。

2. 流产的女工/女工有权休息一个半月或根据产科医生或助产士的证明。

同时,在2022年底通过的《创造就业条例》中,它没有具体规定女工的月经假和产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