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就业条例》中劳动规则的变化是否使 1.437 亿工人受益?

雅加达—根据中央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印尼总人口预测为2.7577亿人,其中1.4372亿是劳动力。毫不奇怪,当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 2022 年第 2 号政府法规 (Perppu Cipta Kerja) 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布时,劳工章节受到了很多关注。

《创造就业条例》对先前法律中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删除或建立了新的安排,其中一项是2003年第13号法律。如第80条所述,它完全是为了加强保护,改善工人在支持投资生态系统中的作用和福利。

VOI 注意到劳动规则的几项变化,即:

外包规则

《创造就业计划》修订了2003年第13号法律第64条,其中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工作合同协议或以书面形式提供工人/劳务,将部分工作交付给其他公司。

成为:

公司可以通过书面签订的外包协议将部分工作交付给另一家公司。政府决定第(1)款所述工作的一部分实施。关于确定第(2)款所述部分工作实施的进一步规定在政府条例中作了规定。

《创造就业计划》还删除了2003年第13号法律第65条,该条载有将工作移交给外包公司的程序。以及更改第 66 条中的一些经文,例如第 1 节。

公司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将部分工作交付给另一家公司。(安塔拉/罗莎·邦加比恩/医生)

不再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利用提供劳动劳务的公司的劳动者从事主要活动或者与生产过程直接相关的活动,但配套性服务活动或者与生产过程没有直接关系的活动除外。

将《创造就业条例》第66条第1款改为:“外包公司与其雇用的工人/工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工作协议为基础,既有具体时间工作协议,也有无限期工作协议。

报销金

《创造就业法》删除了2003年第13号法律第156条第4款C项关于权利报销的规定,其形式是“住房、治疗和待遇的报销规定为合格者的遣散费和/或就业奖励金的15%(百分之十五)”。

因此,经历过裁员的工人收到的报销金仅包括:

尚未休且尚未休的年假;将工人/劳工及其家人送回接受工人/劳工工作的地方的费用或费用;劳动合同、公司规章、集体劳动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第156条第2款关于根据雇佣期限支付遣散费的金额中,《创造就业条例》至少不再使用该短语,而是将其改为“第(1)款所述的遣散费在以下条件下给予......”

该段中根据服务期限计算的遣散费金额仍然相同。服务期奖励金的计算也是如此。

家庭关系

根据2003年第13号法律第153条,禁止雇主解雇与一家公司的其他工人/劳工有血缘关系和/或婚姻关系的工人,除非就业协议、公司条例或集体劳动协议对此作了规定。

就业创造Perppu删除了例外,因此它只写着:“禁止雇主以工人/劳工与一家公司的其他工人/劳工有血缘关系和/或婚姻关系为由解雇他们。

经济协调部长Airlangga Hartarto、政治和政治事务协调部长Mahfud MD和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Edward Omar Sharif Hiariej就2022年Perppu 2号关于在雅加达总统办公室创造就业机会的发布发表了新闻声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内阁秘书处)

休假

《创造就业计划》修订了2003年第13号法律第79条第2款D点,“对于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6(六)年的工人/工人,至少2(两)个月的长期休息,并在第七年和第八年各1(一)个月进行,前提是工人/工人在当前两(两)年内不再有权享受年薪,随后适用于该期间的任何倍数 6(六)年的工作。

该修正案载于《创造就业条例》第79条第5款,“除了休息和休假时间外,某些公司还可以提供就业协议、公司条例或集体劳动协议规定的长假”。

劳动合同

《创造就业计划》删除了第59条中的几款。正如2003年第13号法律第59条第4-7款所述,不再对特定时间工作协议的机制进行任何解释,即:

第(4)款,“基于一定期限的一定时间的雇佣协议最多可以持有2(两)年,并且只能延长一(一)次,期限不超过一(一)年”。

第(5)款,“雇主如打算将雇佣协议延长一定时间,至迟于规定时间结束前7(七)天,已将其意向书面通知有关工人/劳工”。

第(6)款,“特定时间工作协议的续签只能在超过特定时间工作协议到期的30(三十)天的宽限期后长期举行,该特定时间工作协议的续签只能进行一(一)次且不超过2(两)年”。

第(7)款,“在一定时间内的就业协议不符合第(1)款、第(2)款、第(4)款、第(5)款和第(6)款所述规定的,则依法成为无限期就业协议”。

《创造就业计划》中的四款被简化为“政府条例中规定了关于工作类型和性质或活动、期限和延长一定时间工作协议的期限的进一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