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齐警方确定20亿印尼盾投资嫌疑人
BANDA ACEH - 亚齐地区警察局特别刑事调查局的调查人员已确定涉嫌欺诈性投资,社区资金筹集达到20亿印尼盾。
亚齐地区警察局特别刑事调查主任Kombes Sony Sonjaya表示,首字母为MSQ(29)的嫌疑人是亚齐政府工作单位的合同雇员。
“MSQ提供Gate Solution Gate投资。但是,投资不正确,因此新兵的成本达到了20亿印尼盾,“ 据ANTARA报道,12月23日星期五,索尼说。
欺诈模式是由MSQ通过筹集资金进行投资的,从2018年到2022年,受害者在班达亚齐市和亚齐勿刹摄政。
招募的投资者存入65万印尼盾作为投资权,每天以2,900印尼盾的利润为诱惑。那些已经存款的人将获得一个带有用户名和密码的帐户。
“MSQ以投资模式收集公共资金,并承诺每天利润为2,900印尼盾,并可随时与投资资本一起提取,”索尼Sonjaya说。
然而,索尼表示,投资者在 2021 年 6 月无法访问盖茨解决方案俱乐部 (GSC) 投资页面。此外,承诺的利润不是由投资者赚取的。
“因为他们感到委屈,一个首字母为IF的成员或投资者向亚齐地区警察报告。从报告中,我们对其进行了调查,并确定MSQ为嫌疑人,“Sony Sonjaya说。
从调查结果来看,MSQ通过社交媒体推广GSC投资。投资者或会员每购买一次投资权,MSQ 都会获得 50,000 印尼盾。
众所周知,MSQ 还会将其收集的钱发送给首字母为 RZ 又名 RS 为 630 万印尼盾和 MH 为 16 亿印尼盾的人。发送给MH的钱被转发给位于西加里曼丹坤甸的RZ。
MSQ嫌疑人根据1998年第10号法律第46条第(1)款受到指控,该法律涉及对1992年关于银行业务的第7号法律的修正案。和或违反2008年第11号法律第45A条第(1)款(1)项,该法律修订为2016年第9号法律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ITE)。
“以及关于消除洗钱犯罪的2010年第8号法律第3条和/或第5条第(1)款和/或《刑法》第372条、第378条、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索尼Sonjaya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