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拘捕亚齐事故案在逃犯
纳根拉亚 - 亚齐高级检察官办公室的塔布尔小组与亚齐纳甘拉亚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一起逮捕了一名首字母为 ZA 的罪犯,他是纳甘拉雅摄政区瓜拉区 Ujong Pasie 村的居民,自 2020 年以来一直是与交通事故案件有关的逃犯。
据安塔拉12月22日星期四报道,亚齐纳甘拉亚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情报科科长艾哈迈德·伦德拉·普拉塔玛说:“我们在 逃犯后在他的住所逮捕了被定罪的ZA。
Achmad Rendra解释说,逮捕ZA是在罪犯之前多次被传唤为嫌疑人之后进行的。
然而,该罪犯无缘无故不在场,自2020年2月5日起被指定为搜查名单(DPO)。
根据班达亚齐高等法院编号:254 / Pid / 2019 / PT BNA于2019年10月15日作出的决定,被定罪的ZA被判犯有导致疏忽的犯罪行为,导致交通事故轻伤和车辆损坏。
该囚犯还被发现违反了2009年第22号法律关于交通的第310条第(2)款,判处他四个月监禁,并向被告收取3000卢比的案件费。
此前,被告ZA于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 07.45 WIB左右在亚齐Nagan Raya Regency瓜拉区的新邦Sidan Jalan Meulaboh – Blang Pidie Pulo Ie Ie村发生事故,驾驶丰田Corola轿车型乘用车警察编号BL 80 SS。
由于他的疏忽,导致交通事故随后撞上了雪莉·梅达驾驶的一辆Avanza Veloz Nopol BL 461 EE型乘用车,该客车直接被右侧击中。
由于交通事故,Rendra说,根据2019年3月19日的Visum et Repertum编号:370 / 25 / III / 2019,该编号由西亚齐Cut Nyak Dhien Meulaboh医院的Said Fuadi M Ked Sp.B博士制作并签署,受害者Sherly Mayda右头瘀伤约4厘米, 这是由钝器撞击引起的。
在事故中,Sherly Mayda驾驶的乘用车遭受了损坏,物质损失约为2000万印尼盾。
“被告的行为受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22号道路交通和运输法第310(2)条的监管和犯罪威胁,”Achmad Rendra Pratama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