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里立即将伊斯梅尔·博隆案释放到检察官办公室

雅加达 -  国家警察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人Irjen Dedi Prasetyo表示,警方CID调查人员专注于完成与嫌疑人 Ismail Bolong一起非法煤矿案件的立案,以便尽快将其移交给检察官办公室。

据安塔拉12月17日星期六报道,德迪说:“目前,调查员对三名嫌疑人的关注和调查员的重点也已完成,立即归档也移交给检察官。

调查人员已将三人列为东加里曼丹非法煤矿开采案件的嫌疑人,即首字母BP为无牌或非法煤矿工人,RP作为PT EMP董事的授权书,IB或Ismail Bolong担任PT Energindo Mitra Pratama(EMP)专员。

在这种情况下,调查人员还于2022年12月1日将哈萨纳和里夫基(即伊斯梅尔·博隆的妻子和儿子)作为证人进行了检查。

根据2020年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的第3号法律第158条和第161条,这三名嫌疑人被指控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 最高罚款为1000亿印尼盾。

调查员还根据《刑法》第55条第(1)款将嫌疑人抓捕。

关于伊斯梅尔·博隆(Ismail Bolong)向国家警察局长阿古斯·安德里安托(Agus Andrianto)提供的非法采矿协调资金案件,德迪表示,调查人员根据现有法律事实开展工作,没有任何疑问。

据他介绍,在处理本案法律时,调查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和2019年第6号警察局长条例经历了几个阶段。

德迪继续说,调查人员负责猜测文章,然后没收证据和证据。

“这就是调查人员在审判之前所解释的,”德迪解释说。

在本案中,调查人员查获了一些证据,包括36辆自卸 卡车,3部手机和SIM卡,三本存折,以及特殊码头和PT SB犯罪现场位置非法开采的煤炭堆,以及两台挖掘机和两捆 活期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