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港成为刑法社会化的目标

雅加达 - 刑法(KUHP)中规范和条款的社会化是所有各方的责任,包括校园环境中的学者。

传播和信息部(Kemenkominfo)通过公共传播信息总局(Ditjen)在印度尼西亚各县/城市和有关大学举办了“刑法社会化”活动。其中之一是与巨港的三佛齐大学(Unsri)合作,以增加对12月6日合法化的新刑法的理解。

是时候更新了

Unsri法学院第一副院长Mada Apriandi解释说,社会所有成员都必须了解和理解《刑法》条款和规范的所有内容。需要在学术界进行社会化,以确保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的与《刑法》有关的信息的真实性。

“这是我们的集体义务,不仅是政府提供对刑法的正确理解,”马达在编辑收到的书面声明中说。

马达在讲话中继续说,《刑法法案》是民主党在通过之前讨论的最长的法案。他补充说,旧的《刑法》是殖民遗产,是印度尼西亚现行最长的法律。现在是在《刑法典》中更新《荷兰遗产刑法》中的规范的时候了,以便为国家儿童生产。

“然而,无论人类制定什么规则,没有人是完美的。因此,当我们欢迎Kominfo提供的社会化时。因为,法律草案也需要辩论,“他说。

漫长的过程

在同一场合,通信和安全部政治法和安全信息和通信司司长班邦·古纳万解释说,《刑法法案》的起草经历了一系列漫长的过程。他的旅程涉及几个政府政权和日益复杂的问题。他强调,目前印度尼西亚国家应该感到自豪,因为它已经成功地诞生了自己的刑法产品。

“印度尼西亚现在拥有该国基于Pancasila的合法产品。12月6日批准《刑法》是印度尼西亚实施刑法的历史性时刻,“他解释说。

班邦转达的《刑法典》的批准是印度尼西亚根据当今社会动态进行刑事改革的起点。刚刚通过的刑法经过了透明、彻底和参与性的讨论。政府和众议院已经接受了公众的各种意见和想法。

“因此,我们要感谢社区参与这一历史性时刻,”他说。

根据班邦的说法,通信和信息部进行的《刑法》社会化是政府的责任,向公众提供对新《刑法》的理解。自8月以来,一直在与政治法和安全协调部(Kemenkopolhukam)以及法律和人权部(Kemenkumham)合作,努力增进对《刑法法案》的了解。现在,在新刑法通过后,它仍在继续。

产生多重解释

Unsri法学院院士Ruben Achmad在演讲中解释说,尽管《刑法》已经通过成为法律,但社会上仍然存在关于关键条款的辩论。关于这些条款的争论,大部分是在《刑法》第二卷中。据他介绍,有些条款有可能造成对《刑法》适用的多种解释的危险。

“一个例子是《刑法》第188条和第189条,关于对传播共产主义和列宁主义者判处4年徒刑的规定。潜在的危险是,关于藐视法庭的刑法不应该被允许保护抽象和主观的东西,“鲁本说。

鲁本还提到了第218条和第291条关于攻击总统及其副手的荣誉和尊严的安排。根据鲁本的说法,文章中的安排并不完美。他说,作为抱怨,这种变化并没有消除反民主问题。

“这些是社区中不断争论的文章的一些例子。不过没关系。因为否则,我们什么时候有国家产品刑法。如果有人仍然对制作的内容不满意,请使用官方路线,“他说。

印度尼西亚大学刑法教授Topo Santoso教授也对《刑法》的更新作了解释。据他介绍,确实需要更新刑法。通过新的《刑法典》,现在规范了刑法的三大支柱,从犯罪行为、刑事责任以及刑事和犯罪行为开始。

“《刑法》第一卷,有很多教义更新,过去在荷兰时代都没有受到监管。《刑法》第二章规定了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 他解释说。

Topo教授还解释说,新的《刑法典》明确规定了“宽恕”的理由,可以减轻对一个人的刑事处罚。第40条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承担刑事责任。

他还断言,《刑法》起草小组遵循了刑法刑事定罪的原则或理论,这些原则或理论必须是成文法,以及明确无误的证书法。《刑法典》的结构基于对一项刑事条款的辩论,该条款考虑一个人是否容易被定罪。

“我们正在将人们排除在刑法之外。这包括非普通规定的规定。但是抱怨。为了减少这种可能性,“他说。

特别罪犯

作为补充,Jember大学法学院院士I Gede Widhiana解释说,第35章规定了对特殊犯罪行为的监管。该章规定了5个特殊类别的犯罪,如严重危害人权犯罪,恐怖主义犯罪,腐败犯罪,洗钱犯罪和毒品犯罪。

“当部门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被纳入《刑法》的一项特殊犯罪行为时,并非所有规定都会丢失。公众质疑,《提皮克法》[腐败罪]呢?我需要说的是,印刷法并没有因为特殊的刑事犯罪安排而丢失,“他说。

《刑法》的社会化以混合方式进行,有547名在线参与者和100名离线参与者参加。希望通过这项活动,向公众传达与《刑法》调整有关的信息。

同一天(8/12),刑法的社会化 也在巴淡岛国际大学举行,并邀请了专家。希望印度尼西亚各地区开展的社会化能够提高公众对新《刑法典》存在重要性的认识,以更符合当前社会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