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刑法无法规范新闻独立

雅加达 - 维也纳无敌舰队新闻法和新闻道德准则专家表示,新通过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KUHP)不适用于新闻独立机制和实施的范围。 

原因是,特别是为了实施新闻独立,它仍然只会遵循和遵守1999年第40号新闻法。 

他说,这是对有关批评政府的文章的争议的回应。其中之一是对总统、副总统和政府机构的藐视条款。 

维也纳强调,《新闻法》是一部优先的法律,因此所有新闻问题都由《新闻法》本身来规范和解决。 

维也纳12月9日星期五说:“这不是其他法律法规,包括本案,也不受新通过的《刑法》的约束。 

PWI中央董事会前秘书长提醒,在《新闻法》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干涉新闻独立事务。包括据他说的《刑法》。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包括新通过的刑法,它不能规范新闻自由,”他解释说。

法学院UI的校友表示,《新闻法》也是自我监管的,或者说是给予新闻界自我监管的灵活性。 

也就是说,维也纳说,根据《新闻法》,所有与新闻有关的事项已经并将根据新闻界商定的规定自行管理。

他说:“宪法法院(MK)前段时间的裁决加强了这一规定。 

众所周知,关于藐视政府和国家机构的规则具有不同的刑事后果。

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如果侮辱行为是公开口头和书面进行的,最高可判处1.5年徒刑或第二类罚款。

然后,如果侮辱在社区引起骚乱,则以3年徒刑或第四类罚款(最高200,000,000卢比)的威胁。

如果通过信息技术进行惩罚,惩罚的威胁会更加严重。第241条第(1)款披露了通过信息技术藐视政府和国家机构的行为,最高可判处3年徒刑或第四类罚款。

但是,如果侮辱导致骚乱,肇事者最多可被判处 4 年徒刑或第四类罚款。

至于所有刑事犯罪,羞辱是一种抱怨。投诉可以通过政府领导人或国家机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