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被控在龙目岛中部BPR腐败被起诉2年零6个月
马塔兰 - 检察官要求一个法官小组判处人民信贷银行(BPR)努沙登加拉巴拉特(NTB)虚构信用腐败的两名被告每人两年零六个月的监禁。
在马塔兰腐败法院对被告阿古斯·法纳赫萨和乔哈里的起诉听证会上代表检察官团队的苏里亚·迪亚特米卡还要求法官小组处以2亿印尼盾的罚款,为期3个月的监禁。
Surya在检察官小组成员Esty P.的陪同下,在由I Ketut Somanasa主持的法官小组面前提出了这样的指控,指出根据起诉书,两名被告的行为被判有罪。
据安塔拉11月24日星期四报道,苏里亚说:“要求审查和裁决此案的法官小组按照起诉书的规定宣布两名被告有效和最终证明有罪。
起诉书概述了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99年第31号《消除腐败犯罪法》第18条第(1)款b项的刑事规则。
检方检察官在主要起诉书中也认定两名被告无罪,并宣布他们无罪。
在起诉中,检察官指控国家赔偿损失。被告Jaukari 在BPR NTB Coughliang分公司担任客户官 ,他被收取100万卢比,而担任BPR Coughliang分公司营销主管的Agus Fanahesa则被收取200万卢比。
“如果两名被告的财产不足以支付代理人的钱,他们必须以1个月的监禁来代替,”他说。
除两名被告外,检察官还向非关税壁垒地区警察萨巴拉局前财政事务行政官员I Made Sudarmaya提出价值至少23.8亿印尼盾的国家损失赔偿。
在起诉中,检察官还确定,属于两名被告的案件证据已退回龙目岛中央检察官办公室,用于代表I Made Sudarmaya的调查程序。
检察官表示,出于繁琐的考虑,两名被告的指控不支持政府打击腐败,裙带关系和勾结(KKN)的计划。
“减轻了缓和,被告直言不讳,承认了他的行为。被告在审判中彬彬有礼,从未被定罪,“苏里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