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苏门答腊警察局局长泰迪·米纳哈萨时代揭露的41公斤萨布案的2名被告被判处死刑

西苏门答腊检察官办公室(Kejati)表示,非法贩运重达41.8公斤的冰毒类毒品案件的七名被告中有两名被判处死刑。

据安塔拉11月22日星期二报道,助理情报官员桑巴尔·穆斯塔皮林(Sumbar Mustaqpirin )在巴东说:“对被告的审判继续在法庭上进行,本案的最后两名被告被指控判处死刑。

两名被告是Ronny Eka Saputra和Muhammad Fadhil,他们正在Agam的Lubuk Basung地区法院接受审判。

两人都被阿加姆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指控犯有刑事违法行为,违反了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和第132条第(1)款关于麻醉品的规定。

与此同时,另外三名被告,即Arif Budiman,Noviadi和Romi Putra Riski Ananda,被JPU指控终身监禁。

检察官还根据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和第132条第(1)款指控这三人。

而代表阿里夫·拉赫曼的另一名被告被指控被判处20年监禁,罚款15亿兰特和六个月监禁。

最后一位是伊尔万·萨利赫(Irwan Saleh),他被JPU指控判处15年徒刑,外加15亿印尼盾六个月的罚款。

特别是对于被告Romi Putra Riski Ananda,Arif Rahman和Irwan Saleh,此案由武吉丁宜总检察长办公室的JPU处理。

“起诉是由检察官根据审判中揭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的,只是等待法院的判决。检方也在监测事态发展,“他说。

穆斯塔克匹林强调,检察官办公室根据领导层的指示,不会容忍参与西苏门答腊非法流通毒品的肇事者,无论其形式和类型如何。

41.8公斤冰毒案也是前西苏门答腊警察局长Irjen TM涉嫌挪用证据的案件的开始。TM案件由polda Metro Jaya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