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月份已拨付977.3亿卢比村资金
雅加达 - 财政部长已制定《财政部长条例》,第205/PMK.07/2019号关于乡村基金管理的规定。预计村级资金的加速将加快村庄发展。
首先,从2020年开始,通过国家一般现金账户(RKUN)向区域一般现金账户(RKUD)的支付机制进行村级资金的分配,从RKUD到村现金账户(RKD)的分配在同一日期和时间内进行。
通过这一机制,预计村里的资金接收速度会更快,村村资金的存入不会发生,而且仍将记入区、市预算。
1月30日,星期四,财政部通信和信息服务局局长Nufransa Wira Sakti说:"村基金的分配依据是符合渠道条件的村庄,这样地方政府就可以在完成村庄资金分配要求的文件后,每周向KPPN提交村基金分配申请。
第二,农村资金分配比例发生了变化,第一、二、三阶段分别分配了40%、40%和20%。
2020年每个阶段的村基金支付要求如下:
a. 第一阶段包括:关于确定村基金细节的摄政/市长条例、村庄预算条例、入账委托书和要求文件求职信。
B。第二阶段包括:2019财年实现吸收和实现产出的报告、2020年第一阶段实现吸收至少50%的报告、平均产出至少35%的报告以及求职信文件。
c. 第三阶段包括:2020年第二阶段吸收实现情况报告平均至少达到90%,平均产出至少达到75%,眩晕预防趋同报告和求职信文件。
截至1月29日星期三,国库服务办公室已发放村级资金977.3亿卢比。这一加速仍然遵循支付村基金程序的要求,目前向马迪昂、戈龙塔洛、西曼加拉伊、巴兰甘、普林塞武、东科拉卡、纳图纳和班坦地区有资格获得渠道的村庄提供。
2020财政年度的村基金拨款为72万亿印尼盾,用于印度尼西亚全国74 953个村庄,将由169个KPPN分配。以这一价值,平均每个村庄将得到9.606亿卢比的村基金,或比2019年的平均9.339亿卢比增加。
2020年,政府通过分两个阶段奖励村级资金分配,对2019年村级资金分配表现良好的地方政府给予表彰,一期奖励60%,二期奖励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