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坦格朗警方阻挠从占碑运送100亿印尼盾毒品
唐格朗 - 南坦格朗警察毒品股逮捕了七名涉嫌分发毒品的肇事者,共6,800粒摇头丸和5公斤晶体甲基苯丙胺。这7个人的首字母缩写为MK,Y,S,E,H,AF和AP。
毒品侦探负责人AKP Retno Jordanus表示,披露始于居民的报告,即从雅加达北部和占碑到南坦格朗地区将有摇头丸和甲基苯丙胺类毒品。
有了这些信息,南坦格朗警察缉毒股从占碑的哥打巴鲁到雅加达北部的丹绒普里克进行了调查。
雷特诺在11月7日星期一的声明中说:“10月17日的第一个星期一,MK北雅加达丹绒普里克(被捕),有6,800件证据。
根据检查结果,MK从Y和S那里获得了非法物品。
“球队在棉兰的Belawan Dua进行了追逐,得到了Y和S,”他说。
然后在另一个地方,毒品调查股还逮捕了在占碑哥打巴鲁地区的肇事者。在追捕过程中,警方逮捕了四名肇事者以及甲基苯丙胺的证据。
“在哥打巴鲁,占碑的嫌疑人,E,H,AF和AP。有证据表明观英王中国茶中包裹着5公斤晶体甲基苯丙胺,“雷特诺在11月7日星期一的一份声明中说。
现在,这7名肇事者已被带到南坦格朗警方。他们被指控犯有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或第112条第2款以及第132条第1款,最低刑期为6年,最高刑罚为20年,或无期徒刑或死刑,刑事罚款为10亿印尼盾,最高为100亿印尼盾。
他总结说:“如果以印尼盾积累,摇头丸和冰毒的证据相当于100亿印尼盾,拯救了26,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