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人权部:前印度尼西亚人和外国人可以使用第二家园签证
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移民总局表示,前印度尼西亚公民和外国人可以使用第二家园签证。
10月31日星期一,法律和人权部移民总局公共关系副协调员艾哈迈德·努尔·萨利赫(Achmad Nur Saleh)在安塔拉雅加达说:“希望在为国家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同时长期留在印度尼西亚的外国人或前印度尼西亚公民可以使用这种类型的签证。
努尔·萨利赫说,原则上,第二家园签证旨在实现移民的功能之一,即促进社区发展。
他解释说,作为印度尼西亚公民家庭的外国人可以申请第二居所签证,如果他们能附上所有必要的要求,包括价值20亿印尼盾的资金证明或在印度尼西亚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然后,如果外国人想与印度尼西亚家庭团聚并在不通过这些渠道的情况下在印度尼西亚生活,他们可以使用家庭联盟签证(C317)。前印度尼西亚公民可以申请遣返签证(C318)。
“对于家庭和前印度尼西亚公民的团聚,已经有一个单独的签证指数。因此,请根据各自的目的或活动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他说。
不仅如此,使用外国护照的双重国籍儿童可以在移民局和印度尼西亚驻外代表处申请宣誓书设施。在拥有宣誓书后,具有双重国籍的儿童可以获得印度尼西亚护照。
“我们希望人们不会对第二家园签证产生误导,”他补充说。
移民总局强调,它通过各种类型的签证和居留许可来适应各种类型的外国人活动。最后,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可以联系移民总局(www.imigrasi.go.id)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