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已证实,北干巴鲁前村长被判处胡克曼缓刑
PEKANBARU - 蒂尔塔·西亚克·阿里斯·纳尔迪前负责人因腐败而被北干巴鲁地区法院的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判处1.5年缓刑。
特别刑事科科长阿贡·伊拉万解释说,法官小组认定被告犯有获得与土地文件管理有关的酬金的罪行。
正如《根除腐败法》第11条第12款A款所述。
“这篇文章被证明是符合JPU的要求,”10月24日星期一,安塔拉援引阿贡的话说。
法官判处他一年徒刑。此外,阿里斯还被要求为一个月的监禁支付3000万印尼盾的罚款。
阿贡继续裁定,JPU表示考虑七天以确定态度,将接受或拒绝判决。被告也表达了同样的态度。
“我们考虑一下,”他总结道。
早些时候,联合警察指控阿里斯·纳尔迪监禁一年。阿里斯还被指控支付3000万印尼盾的罚款和一个月的监禁。
此案以前由北干巴鲁警察局蒂皮科尔股调查员处理。阿里斯于周三(9月22日)被捕。在被捕之前,警方首先抓住了村长的知己,村长负责从社区取钱。
他的知己名叫朱奈达。据称,这一披露与土地管理问题有关。其中一名受害者承认,他被要求支付500万印尼盾来管理土地赔偿证书(SKGR)。但他只同意了350万印尼盾
受害者名叫朱莉·普拉纳塔(Juli Pranata)随后与朱奈达约会,朱奈达负责从受害者那里拿钱。但突然,警察来了,逮捕了阿里斯·纳尔迪的知己。在那之后,警察才逮捕了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