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嫌疑人和被告人与他们拥有的理解和权利的Segi的差异
日惹 嫌疑人的术语和他的哀悼经常用于处理法律案件。那么,嫌疑人和被告人有什么区别呢?
同时,关于《刑事诉讼法》的1981年第8号法律对嫌疑人和被告作了区分。以下是有关嫌疑人和被告的完整信息
《理解的世袭》中嫌疑人和被告人之间的差异
嫌疑人和第一被告之间的区别可以从意义或理解上看出。
根据《刑法典》第14条第14款,嫌疑人的意思是,根据初步证据,其行为或情况应被怀疑是犯罪行为的肇事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4条,确定嫌疑人的地位必须至少符合两项证据。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词、专家证词、信函、指示和被告证词的形式。
同时,被告是《刑法典》第15条第15款所述在法庭上受到起诉、审查和审判的嫌疑人。
根据充分的证据,嫌疑人可以被指名为被告。因此,目前正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嫌疑人被称为被告。
来自世木鹤的嫌疑人和被告人之间的差异
VOI于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从 pn-depok.go.id 页面引用,以下是有关KUHAP的第8/1981号法律第50-60条所述的嫌疑人和被告的权利:
第50条:
第51条:
准备防御:
第52条:
在调查和审判一级的检查中,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自由地向调查员或法官提供陈述。
第53条:
第54条:
为辩护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在各级检查期间,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从法律顾问或者以上人员那里获得法律援助。
第55条:
获得第54条规定的法律顾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自己的法律顾问。
第56条:
第五十七条 (全文修正)
第五十八条 (全文修正)
被拘留的嫌疑人或被告有权出于健康目的联系和接受其私人医生的探视,无论是否与案件程序有关。
第五十九条 (全文修正)
被拘留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在司法程序的各级检查中,由受权官员向其家人或家中的其他人通报其被拘留的情况,并将嫌疑人或被告人或嫌疑人或被告需要其协助以获得法律援助或停职保证的其他人通知。
第六十条 (全文修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家庭关系或者其他方面的人联系和接待其探视,以获得暂停羁押的保证或试图获得法律援助。
这是关于嫌疑人和被告在理解和他们拥有的权利方面的差异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