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宗教部表示,从今天开始可以发放非PNS伊斯兰学校教师津贴
雅加达 - 宗教事务部发言人安娜·哈斯比表示,从周一开始,可以支付伊斯兰学校教师而不是公务员(PNS)的奖励津贴。
“Alhamdulillah,在通过行政程序后,从今天开始,可以支付伊斯兰学校教师而不是公务员的奖励津贴,”安娜在10月10日星期一在雅加达安塔拉收到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安娜说,根据适用法规,对伊斯兰学校教师的奖励津贴全额发放了12个月,每月支付25万印尼盾的预扣税。
非公务员的伊斯兰学校教师可以通过他们各自的教育工作者和教育人员信息系统(SIMPATIKA)帐户检查此付款信息。
与此同时,穆罕默德·扎因学校教师和教育人员主任解释说,必须准备支付津贴的若干要求。
要求是,非公务员的伊斯兰学校教师必须出示身份证,携带从辛帕蒂卡打印的奖励福利的资格证书,并携带从辛帕蒂卡下载的绝对责任声明(SPTJM)。
“完成要求后,教师可以到最近的曼迪里银行进行支付过程,”Zain说。
扎因说,这项激励措施是向劳德拉图尔·阿特法尔(RA),伊布蒂达亚伊斯兰学校(MI),察纳维耶(MT)和阿利亚伊斯兰学校(MA)的非公务员教师提供的。
Zain说,这种激励措施是国家对那些致力于教育国家儿童的教师的一种认可形式。他希望这项津贴能够激励伊斯兰学校教师而不是公务员在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方面做得更多。
“他们的服务在提高教学和学习过程的质量以及各级伊斯兰学校学生的成就方面非常重要,”Zain说。
然而,由于预算限制,Zain说,对符合标准并符合每个省配额的不是公务员的伊斯兰学校教师给予奖励。
该标准是在RA,MI,MT或MA / MAK积极教学,并在SIMPATIKA计划中注册,尚未通过认证,具有宗教部的PTK编号(NPK)和/或唯一数量的教育工作者和教育人员(NUPTK),在宗教部行政单位任教的教师。
然后,满足S-1或D-IV的学历,在satminkal面对面地满足至少6个小时的工作量,而不是类似援助的接受者,其资金来自宗教部的Dipa,尚未达到退休年龄(60岁)。
此外,它不会改变其在RA和伊斯兰学校教师的身份,不受RA /Madrasah以外机构的永久工人的约束,并且不同时在行政,司法或立法机构中担任职务。
“对于服务期较长的教师来说,这是优先考虑的,这可以通过服务年限证明,”Zain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