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案,税务总局调查员在巨港扣押了4辆油罐车
雅加达 - 税务总局(DGT)总部执法局的调查小组在南苏门答腊巨港成功扣押了四辆燃油(BBM)油罐车。
“扣押与巨港两家公司的逃税案件有关,即PT GIPE和PT DPM。这四辆被扣押的卡车稍后将被用作审判中的证据,“推广,服务和公共关系主任尼尔马尔德林·努尔(Neilmaldrin Noor)在ANTARA于10月5日星期三引用的一份声明中说。
本案的嫌疑人是一名首字母缩写为DT别名D的男子,他强烈怀疑通过使用不基于实际交易的税务发票来挪用税款。
“他在担任PT GIPE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PT DPM巨港的控制者时犯下了这一罪行,”尼尔补充道。
由于DT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通过PT GIPE和PT DPM犯下的税务犯罪,该州受到的伤害高达244亿印尼盾。
DT第39条A信1983年关于一般规定和税务程序的第6号法律第43条第(1)款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是2021年关于统一税收法规的第7号法律。
嫌疑人可被判处至少两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至少两倍至六倍于税务发票上税款的罚款。
但是,根据《税收总则法》(KUP)第44B条的规定,嫌疑人仍然有机会行使其权利,以便通过支付国家收入的损失和制裁来阻止调查。
“这符合税收刑事执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是提供威慑和恐慌效果,而且是弥补国家收入的损失,”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