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未能在巴淡岛流通49,143种摇头丸谷物,《信使》原来是一名保安

巴淡岛 - 巴雷朗警方阻止了来自马来西亚的49,143粒摇头丸的流通,并在廖内群岛巴淡岛(Kepri)逮捕了一名首字母缩写为AT(47)的嫌疑人。

巴雷朗警察局长康比斯·努格鲁霍·特里说,这次逮捕是开普里最大的案件。

“我感谢毒品检查员和萨特雷斯纳科巴波列斯塔巴雷斯塔巴雷斯特朗的工作人员,自从我成为巴雷朗警察局长以来,这次才在Kepri进行了最大的逮捕,即近50,000粒的摇头丸型毒品,”巴淡岛的Nutgroho说,10月4日星期二援引Antara的话说。

Nugroho解释说,AT嫌疑人是一名毒品信使,也是一名保安,并且已经四次拿起并服用了毒品。但第四次只有肇事者被警察抓住。 

“这名AT嫌疑人负责从马来西亚柔佛州取回这批由印度尼西亚船只运输的毒品包装,”他还说。

之后,摇头丸被放置在巴淡岛市一家酒店的海滩上。在被嫌疑人接走后,计划是按照老板的命令将物品送到酒店的停车场。

“然而,在嫌疑人拿走毒品并将其抬入车内后,我们的团队立即设法在海滨停车场伏击了嫌疑人,”nugroho说。

除了获得狂喜外,警方还收到了5000万印尼盾的现金。这笔钱计划交给到达海滩后从马来西亚带来毒品的男子。

“但在逮捕嫌疑人之前,”他说。

嫌疑人的行为受2009年第35号Ri法律第114条第(2)款和212条第(2)款的约束,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或至少6年以上20年徒刑,并处以至少1,000,000,000印尼盾的罚款和最高10,000,000,000印尼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