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o Tjandra必须去巴黎和伦敦删除国际刑警组织红色告示中的名字

雅加达-Joko Tjandra承认,他曾经负责将他的名字从国际刑警组织的伦敦和巴黎红色通知中删除。

“在2013或2014年,由于第12条评论的决定,这是'思想上的一视同仁',在英国则被称为'双重危险'。所以我去了伦敦和巴黎,去了'女王委员会',对为了“证明”什么是可能的和不可能的。法院,“约科·贾德拉(Joko Tjandra)在11月26日星期四在雅加达腐败法庭(提皮科尔)说道。

乔科·贾德拉(Joko Tjandra)成为他的同事汤米·苏马尔迪(Tommy Sumardi)的证人,他被指控将贿赂从乔科·贾德拉(Djoko Tjandra)贿赂给国家警察国际关系司前总检察长拿破仑·波拿巴(Napoleon Bonaparte),总计20万新加坡元和27万美元。国家警察准将普拉塞蒂霍的协调和监督局前负责人(科科沃斯),公务员调查员(PPNS)总计15万美元。

一事不再理是一项法律原则,禁止在决定将某人定罪或释放的情况下,一次被告不能被一次审判。

同时,“女王委员会律师”是在重要案件中担任高级案件顾问的律师,通常由一方担任主席。

“'女王议会'在每个领域都有8人,包括人权领域的专家和印度尼西亚的专家。我们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第1节'规则(不能指定'双重危险'决定)提交国际刑警组织'案件审查'如“红色通知”。最后,我的名字从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知”中删除,“乔科说。

德约科(Djoko)承认,由于他的努力,他的名字在2014-2015年从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告中删除。

但是问题在于,移民法务部的“通缉令”中没有乔科·贾德拉(Joko Tjandra)的名字。

Joko Tjandra补充说:“我正在寻找我的移民局DPO从未被撤销的信息,我知道这是在2019年。”

Joko Tjandra承认,自2009年6月11日作出裁决以来,他已从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移居各地。

“在做出PK决定时,我不在印尼,而是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我先是在新加坡,然后到中国,因为在那里有一家公司到澳大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和马来西亚,但我没有躲藏起来,我有空。”乔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