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必须为输掉与欧盟的斗争支付61.4万亿印尼盾
雅加达——谷歌今年遭受了很多损失,因为欧盟总法院刚刚维持了谷歌母公司Alphabet违反竞争或反垄断规则的判决。
该公司因从2015年开始使用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击败竞争对手而被罚款41.2亿美元,相当于61.4万亿盾。
“普通法院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即谷歌对Android移动设备制造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施加了非法限制,以巩固其在搜索引擎方面的主导地位,”法院表示。
众所周知,欧盟委员会在其2018年的决定中表示,谷歌正在利用Android来加强其在公共互联网搜索方面的主导地位,通过向主要制造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付款并实施限制。
因此,欧盟委员会在十多年来进行的三项调查中,对大型科技公司进行了总计82.5亿欧元的罚款,相当于122万亿印尼盾,以确定27个欧盟国家的竞争水平。
然而,谷歌表示,其公司的行为与无数其他企业一样,此类付款和协议有助于保持Android的自由操作系统。
“我们对法院没有完全推翻裁决感到失望。Android为每个人创造了更多的选择,不亚于此,并支持欧洲和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的成功企业,“谷歌在9月15日星期四告诉CNBC国际。
大约80%的欧洲人确实使用Android,但据称谷歌通过迫使智能手机制造商首先将其与应用商店Google Play捆绑安装,从而为其Chrome和搜索等应用程序提供了不公平的优势。
谷歌认为Android与苹果竞争,苹果也使用其iOS操作系统,但Android允许消费者选择手机制造商,移动网络运营商,以及卸载谷歌应用程序以及安装其他应用程序的机会。
也就是说,谷歌的商业模式只专注于增加在线搜索服务的用户数量,以便他们可以销售在线广告服务,而苹果则专注于销售高端智能移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