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被指控在马诺夸里的非法矿工被判处6个月监禁

MANOKWARI - 西巴布亚卡约诺里里扎阿德里安托马诺夸里地区法院(PN)首席法官判处六名被指控的传统矿工六个月监禁和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

13日星期二,13日星期二,在马诺夸里地区法院非法金矿开采案的判决听证会的议程中,Cahyono法官在六名被指控的传统矿工面前宣读了判决判决。

在该案的判决中,六名被告被判违反2020年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的第3号法律第158条,并威胁要破坏环境。

随后,Manokwari地区法院的一个法官小组下令,国家应扣押重达1.94克的黄金证据,同时扣押用于采矿活动的传统设备进行销毁。

六名被告的律师保卢斯·桑达(Paulus Sonda)表示,他接受了法官的判决,因为它比检察官(JPU)对他的六名被判入狱两年的客户的指控要轻。

“我们感谢马诺夸里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因为这是一个符合人道主义因素的决定,”保卢斯·松达说。

在判决听证会的议程中,西巴布亚JPU Kejati表达了对法官对六名被告的判决的看法。 

据了解,在面临法律的31名被指控的非法金矿矿工中,有6名被告是一群拥有传统设备的矿工,而其他15名被告是一群使用重型 设备挖掘机的矿工。

共有31名被告以前在马诺夸里摄政区马斯尼区瓦西拉维村的西巴布亚地区警察特别刑事调查局(Dit Reskrimsus)进行的非法采矿作业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