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峇都市SPI学生性暴力案被告被判刑12年,必须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4470万印尼盾

玛琅 - 东爪哇省巴图市印度尼西亚早安学校(SPI)性暴力案件的被告,首字母缩写为JE,被判处12年徒刑。首席大法官Harlina Reyes说,被告被认定犯有刑事犯罪,故意诱使孩子不断与他,从而被判定和合法地犯有刑事罪。

“根据这一事实,被告被判处12年徒刑,”哈里纳说,据ANTARA于9月7日星期三报道。

在阅读判决书时,被告JE参加了Klas I Malang惩教所的在线听证会。审判在玛琅地区法院大楼约300名警察的安全保障下进行。

除了12年监禁外,JE还需要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首字母缩写为4470万印尼盾。

但是,如果罪犯在法院的决定获得永久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不支付赔偿金,则其财产可由检察官没收并拍卖以支付赔偿金。

“如果罪犯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支付赔偿金,它将被一年的替代监禁所取代,”他说。

对je的判决比检察官提出的指控要轻,后者为15年。法官小组在作出判决之前审议了被告以及JPU提交的各种陈述。

“根据规则,判处的刑罚被切断了被告已经服刑的拘留期,”他说。

在该案中,有多达一名受害者证人的首字母缩写为SDS。

JPU此前曾指控日本脑炎被告犯有2002年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法律第81条第2款,该法律经2016年第1号法律多次修订,涉及对《刑法典》第64条第1款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法律的第二次修正。

JE被判处15年徒刑六个月,罚款3亿盾,并向4400万盾的受害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