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强奸印度尼西亚公民,被判处20年监禁,并被判处鞭子

雅加达 - 马来西亚警方逮捕了两名抢劫和强奸印度尼西亚公民(WNI)的嫌疑人。警方根据《刑法》第395条和《国家地方法规刑法》第117条调查此案,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和鞭刑。

安邦再也地区警察局局长Mohamad Farouk Bin Eshak在ANTARA于8月24日星期三引用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调查是根据《刑法典》第395条进行的,该条涉及罪,而《刑法典》第117条则涉及冒充公务员的罪行。

《刑法典》第395条规定,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如果证明有违法行为,则处以鞭刑。同时,《刑法典》第117条规定,如果证明有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两年徒刑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星期六(20/8),当地时间06.50左右,一名印度尼西亚女公民(记者)和她的朋友在上班途中被两名自称是移民官员的男子拦截。驾驶本田城市汽车的嫌疑人随后表示,他们想检查两名印度尼西亚公民的护照和工作许可证,并要求他们上车。

申诉人及其朋友随后被带到沙登地区,嫌疑人在那里拿走了他们的珠宝和钱财。

被两名嫌疑人送往沙登地区的路边,而记者的朋友则被带到巴拉孔地区的一家旅馆,在旅馆里被强奸。记者的朋友也做了一个警方报告,案件正在由IPD加影警方调查。

安邦再也区刑事调查司(BSJD)的一组警察在马六甲逮捕了两名涉嫌抢劫和强奸印度尼西亚妇女公民(WNI)的男子。

安邦再也地区警察局局长Mohamad Farouk Bin Eshak周三在吉隆坡收到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根据情报信息,当地时间周一(22/8)3.00左右,BSJD团队突袭了马六甲Jasin的Taman Seri Asahan的一栋多层房屋。

警方逮捕了两名涉嫌参与抢劫和强奸一名印度尼西亚女公民的男子。

他说,根据检查结果,据了解,这名40岁的嫌疑人此前有18份犯罪和毒品记录,其中包括三份毒品案件的逃犯记录。

这名35岁的嫌疑人有13份与毒品有关的犯罪记录,其中包括一份因毒品案件而被通缉的犯罪记录。

警方已经没收了嫌疑人在事件发生时使用的现金,项链,手镯,车辆和衣服。

警方已将嫌疑人送交安邦法院,根据《刑法》第117条提出拘留申请。

印度尼西亚驻吉隆坡大使馆社会和文化信息职能协调员Yoshi Iskandar表示,大使馆正在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