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通过支付5570亿印尼盾侵犯用户隐私来批准集体诉讼的和解

雅加达 - Meta Platforms Inc最终达成了一项价值 3750万美元(5570亿印尼盾)的诉讼和解,原告指责母公司Facebook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智能手机跟踪他们的活动,从而侵犯了用户隐私。

拟议的集体诉讼的初步和解于8月 22日星期一在旧金山联邦法院提出 ,现在仍需要法官的批准。

本协议解决了原告关于 Facebook 通过收集故意关闭移动设备上“定位服务”的用户的数据而违反加州法律及其隐私政策的主张。

用户表示,虽然他们不想与Facebook分享他们的位置,但该公司仍然从他们的IP(互联网协议)地址推断出他们来自哪里,并利用这些信息向他们发送有针对性的广告。

周一的和解协议涵盖了2015年1月30日之后使用Facebook的美国人。

Meta本人否认在同意这一和解时有不当行为。但他们没有 立即回应路透社周二的置评请求。

2018年6月, Meta和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告诉美国国会,这家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门洛帕克的公司正在使用位置数据“帮助广告商覆盖特定地区的用户”。

例如,他说, 在特定餐厅用餐的用户可能会收到也在那里用餐的朋友的送货服务,或者来自希望在附近提供服务的企业的广告。

诉讼始于2018年11月。原告的律师周一能够寻求Facebook和Meta承诺的高达30%的和解,以获得诉讼的法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