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虚假移动银行链接传播诈骗的肇事者被捕
万隆 - 西爪哇地区警察(Polda)逮捕了三名欺诈者,他们在互联网页面上使用 虚假移动银行 (移动银行),花费数亿卢比。
西爪哇警察公共关系官员Kombes Ibrahim Tompo表示,三名首字母缩写为DM(21),RP(29)和AL(23)的嫌疑人欺骗了受害者,告知他们有关新的银行间转账费用政策的虚构信息的存在。
“嫌疑人通过提供交易费用发生变化的信息,将联系传播给他的潜在受害者,从这些信息中,受害者在同意或不同意的人之间做出回应,”易卜拉欣在万隆市西爪哇地区警察局说,8月15日星期一。
据他说,来自南苏门答腊的嫌疑人已经实施了几年的行动。然而,自2022年7月其中一名受害者在Cimahi警方管辖范围内发布报告以来,该案件已被嗅出。
据他说,肇事者致函受害者,将转账费政策从每笔交易6,500印尼盾改为每月150,000印尼盾。然后,肇事者将通过打电话给受害者来寻求批准。
他解释说,无论同意还是不同意虚构的信息,受害者都会被要求在提供的链接上填写电子表格。
据他介绍,该链接是一个与BRI Mobile或Brimo应用程序非常相似的互联网页面。据他称,在受害者填写链接后,肇事者吸收个人数据以进一步破解受害者的帐户。
“当链接被填写时,有数据填写填写用户名和密码 的形式,它与Brimo应用程序相同,当它被填写时,它被 黑客入侵,内容(余额)可以被耗尽,”易卜拉欣说。
西爪哇地区警方要求公众注意这种欺诈模式的存在。因为使用的互联网页面与原始页面非常相似。
“所以它是完全一样的,点击链接后,它就会出现brimo应用程序,它会像那样,就像BRI的链接一样,所以它非常流畅,”他说。
据他称,根据收集到的数据,有些受害者遭受了100万至5亿盾的损失。他说,肇事者已经获得了大约8.07亿盾的利润。
由于他们的行为,肇事者与2016年关于修正案的第19号UURI第45条第1款或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UURI第11条以及《刑法典》第378条和第372条纠缠在一起。
“肇事者受到最高六年徒刑和最高10亿印尼盾罚款的威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