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成为南苏门答腊岛Lubuk Linggau ATM机盗窃案的策划者

卢布克 ·林高(Lubuk Linggau)南苏门答腊岛警察局长AKBP Harissandi表示,一名警察成为盗窃自动取款机(ATM)的策划者。

警察局长说,被捕的警察是Bripda M Kurniadi(26岁),他是四拉旺警察沙巴拉部门的活跃成员。

Bripda Kurniadi是周日(14/8)早上在Lubuk Linggau区Lubuk Linggau Timur区Jalan Yos Sudarso的Jalan Yos上盗窃ATM机的三名肇事者之一。

这名警察的身份是在他的工作人员发现一件装在行李袋里的棕色警察T恤的证据后被揭露的。

“经过调查,最终有关人员(Bripda MK)在EMPAT Lawang的Tebing Tinggi区JA Mekar Jaya村的家中被捕,周日(14/8)在WIB左右,”AKBP Harissandi 说,据ANTARA报道,8月15日星期一。

与此同时,另外两名肇事者仍在追捕中,他们在Lubuk Linggau警方的搜索名单(DPO)上。

AKBP Harissandi解释说,盗窃是由肇事者在周日(14月8日)早上03.00 WIB进行的。

肇事者损坏了位于Lubuk Linggau市宗教法院办公室旁边的插座的BRI银行ATM机。

“在现场,他们用喷漆涂上了插座的闭路电视摄像机,这样就不会被记录下来,”AKBP Harissandi说。

在ATM机从混凝土铸件上连根拔起后,使用他们从四大梁带来的编号为警察BG-1298-AR的黑色大发塔夫脱品牌皮卡车绑起绳索将其拉出。

根据AKBP Harissandi的说法,窃贼的行为是在04.00 WIB左右试图运输ATM机时被当地居民抓住的。

因为他们被发现,一群小偷逃跑了,留下了Wincor Provah 280银牌BRI ATM机的证据,它的底部被轻微破坏,就像在路边一样,包括他们的车。

“一个单位的汽车和ATM机已被没收,因为ATM机中的钱是安全的,总金额为500,700,000印尼盾,”警察局长补充说。

肇事者因其行为而被怀疑违反了《刑法典》关于盗窃罪的第163条而不受惩罚,并威胁要判处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