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3个月监禁的Vanessa Angel在Pondok Bambu监狱受到惩罚

雅加达-名人凡妮莎·安吉尔(Vanessa Angel)在西雅加达地方法院的一个法官小组判处三个月徒刑后,开始在东雅加达Pondok Bambu女子监狱服刑。

据安塔拉11月18日星期三报道,雅加达西部雅加达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情报负责人说:“今天,凡妮莎·安吉尔(Vanessa Angel)已开始在庞多邦班布监狱服刑。”

涉及精神财产案件的凡妮莎(Vanessa)说,埃德温(Edwin)随她的法律顾问自愿来到庞多·班布监狱(Pondok Bambu Prison),没有从西雅加达检察官办公室接任。

同时,关于凡妮莎·安琪(Vanessa Angel)在被城市拘留期减少后将要服刑的刑期,埃德温(Edwin)将其完全留给了潘多克·班布(Pondok Bambu)监狱。他说:“你可以问凡妮莎在蓬多姆邦布监狱的拘留期。”

西雅加达地方法院法官小组因拥有Xanax精神药物而判处Vanessa Angel入狱三个月。

首席法官Setyanto Hermawan说:“判处Vanessa Angel徒刑三个月,并处以1000万印尼盾的罚款。”

西雅加达地铁警察将从4月9日起将拘留期缩短为拘留期,直到他作为城市被拘留者的拘留期为止。入狱一天可转换为城市逮捕五天。

凡妮莎·安吉尔(Vanessa Angel)被判犯有以20片xanax药丸形式持有的精神药物,她通过处方从一位已故医生那里获得处方药。

Vanessa违反了1997年关于精神药物的第5号法律的第62条,并违反了1997年关于精神药物的第5号法律的附录中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卫生部长关于精神药物分类的修正案的2018年第49号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