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捕在德利沙登苏木焚烧居民汽车的肇事者

棉兰 - 警方逮捕了四名肇事者中的两名,该肇事者在北苏门答腊岛德利沙登摄政区德利图阿区焚烧一名居民的汽车,这起事件发生在一段时间前。

“两名被捕肇事者的身份首字母为HL(37)和R(41),”Deli Tua警察局局长Kompol Dedi Dharma说,据ANTARA于8月11日星期四报道。 

逮捕两名肇事者是基于受害者的报告,其首字母缩写J与周五(5月8日)发生的汽车燃烧案有关。

根据该报告,警方进行了调查,并了解了四名肇事者的身份,他们随后在藏身处逮捕了肇事者HL和R。

“我们仍在追捕另外两名肇事者,”他说。

根据审讯结果,肇事者纵火受害者汽车的动机是出于心痛,因为他不接受肇事者将自己的业务暴露在社交媒体上。

“RA肇事者受伤,并邀请其他肇事者放火烧受害者的汽车,”他说。

肇事者须遵守《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55条、第57条,并处以12年徒刑。 

“我们已经拘留了肇事者,”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