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7月,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为7290万吨,同比增长60%

雅加达 -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确保将继续维持国内煤炭需求或国内市场义务(DMO)。这可以通过实现电力和非电力需求的煤炭实现来形容。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阿里芬·塔里夫(Arifin Tasrif)透露,从2015年到2021年,这两个行业的需求煤炭吸收量出现了大幅飙升。“电力用煤增加了60%,而非电力增加了52%,”arifin在8月11日星期四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说。

Arifin解释说,2022年计划电力合同量为1.441亿吨,分配量为1.225亿吨。截至2022年7月,实现煤炭满足电力为7290万吨。

同时,对于非电力需求,煤炭需求计划固定在6990万吨,到2022年7月实现3094万吨的实现。

具体而言,能源矿产部2022年煤炭需求计划数据为1.889亿吨。同时,2023年为1.959亿吨,2024年将达到2.099亿吨,2025年为1.979亿吨。

直到2025年,电力部门或PT 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PLN)仍然是国内煤炭用户中最大的。2022年各需求量为1.19亿吨,2023年为1.26亿吨,2024年为1.4亿吨,2025年达到1.28亿吨。

为了维持该国的煤炭供应,政府对PKPIUB和IUPK煤炭持有者的DMO义务进行了如下规定。首先,该政策包含在第3/2020号法律中,该法律要求制定一项国家政策,优先考虑矿产或煤炭,以谋取国内利益。

然后,第二项政策在关于国家能源政策的第79/2014号政府法规中有所规定,该法规要求优先考虑煤炭作为能源来源,作为该国煤炭供应的保证。

此外,在PP第23/2010号中,关于实施矿产和煤炭开采业务,优先考虑国内煤炭出口的需求,可以在满足国内需求后完成。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还有一项规定,要求IUP和IUPK持有者必须优先考虑该国煤炭的履行。然后,对于违反它的IUP和IUK持有人,他们将受到行政制裁。

在Kepmen 139/2021中,要求UIP IUPK和PKP2B满足批准生产计划的25%的DMO,并提供每吨70美元的通用电力煤炭销售价格,以及禁止出口罚款和征收赔偿金的制裁规定。

根据Kepmen 139/2021和PP 13/2022,矿业公司必须满足一般和非一般电力生产的最低DMO的25%,对于不符合DMO或销售合同的公司,在国内DMO义务得到履行之前,必须遵守煤炭出口禁令的第一项规定。

与国内煤炭用户没有销售合同的除外。“我们将继续寻找出路,以便实现DMO合规性,”Arifin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