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jen Ferdy Sambo将《刑法典》第340条与死刑威胁缠在一起,这是什么?
雅加达 - Irjen Ferdy Sambo已被列为Nopryansah Yosua Hutabarat准将或J准将谋杀案的嫌疑人。此案中新嫌疑人的决定由国家警察局长Listyo Sigit Prabowo将军直接宣布。
“该团队已将FS的兄弟确定为嫌疑人,”Sigit于8月9日星期二在雅加达警察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西吉特 透露了费迪·桑博在7月8日在他的中途之家对准将的枪击案中的作用。据称,前警察局 长命令巴拉达·理查德·埃利泽(巴拉达·E)杀死准将J。
据称,Irjen Ferdy Sambo还设计了一个场景,就好像准将J在枪战中丧生一样。但关于谋杀的动机,警察局长表示,他的政党仍在探索中。
除了Ferdy Sambo之外,警察局长还以KM的首字母命名了另一名新嫌疑人。但是,Listyo没有解释KM。
随着Ferdy Sambo和KM的任命,准将J谋杀案中共有四名嫌疑人,即Bharada Eliezer(E),准将Ricky Rizal(RR),Irjen Ferdy Sambo和KM。
所有嫌疑人都根据《刑法典》第56条第340条和第338条第55条受到指控,并面临最高死刑。
以下是对《刑法典》第340条、《刑法典》第55条第56条的解释:
《刑法典》第340条
有预谋的谋杀是剥夺他人生命或杀人罪,从规划实施的方法和时机开始,当然也是为了使行动成功,并且可以避免被执法部门逮捕。
同时,《刑法典》第338条被称为普通谋杀或自发谋杀。普通谋杀是一种刑事犯罪,在意图和执行期间,谋杀是同时进行的。或者换句话说,这种谋杀是在犯罪者想要杀死受害者时进行的,并立即当场处决。
《关于预谋谋杀的刑法典》(Moord)第340条规定:
“凡是故意和有预谋的计划夺走他人生命的人,都会受到有预谋谋杀的威胁,死刑,或终身监禁,或一定时间,不超过二十年。
发生预谋谋杀的要素包括: 主观要件(a)故意(b) 有预谋的计划。 客观要件(a)剥夺生命的行为(b)对象是另一个人的生命。
这种预谋谋杀本身就包括第338条的谋杀,再加上存在预谋的预谋因素,犯罪威胁会更加严重。这是因为该元素在实施之前是预先计划的。
基本上,有三件事是将其视为有预谋的谋杀的基础,即(1) 在平静的状态下决定意愿/意图;(2) 从遗嘱/意向开始到执行谋杀,有充分的时间;(3)执行遗嘱/意图(在平静的气氛中行事)
这句话在这里平静地决定意图的要点是,在决定计划谋杀之前,他拥有这种氛围。換句話說,在決定殺人之前,包括其得失在內的一切,都已經由該肇事者思考,考慮和審查。
同时,这种预谋谋杀中提到的宽限期是,一个人决定实施其谋杀意图之前所花费的时间。
它不是太短,因为它可能导致没有机会仔细思考。然而,它并不遥远,因为如果它太长,它实际上会导致意图的发生与执行谋杀的时间之间的联系丧失。
此外,它是在平静的情绪中进行的,这意味着肇事者不会处于高度愤怒,过度恐惧或匆忙之中。
因此,构成预谋谋杀发生的三个要素,在性质上是累积的,并且相互关联,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在此基础上,与其他谋杀案相比,预谋谋杀被认为是一个人生命中最虐待狂的失踪行为。他最大的惩罚威胁是死刑。
《刑法典》 第55条和第56条
除《刑法典》第340条外,嫌疑人还被指控犯有《刑法典》关于列入犯罪行为的第55条和第56条。对《刑法典》第55条和第56条的解读如下:
《刑法典》第55条第1款:
被判犯有刑事罪:
1. 做的人,说做的人,参与做事的人;
2. 通过滥用权力或尊严、武力、威胁或误导,或通过给予机会、手段或
信息,故意鼓励他人做事
《刑法典》第55条第2款:
对于辩护律师,只考虑那些蓄意鼓励的行为及其后果。
《刑法典》第56条规定:
被判为犯罪助手:
1. 在犯罪时故意提供帮助的人
(二)故意给予犯罪机会、手段或者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