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dya Karya和Tuah Sejati被KPK检察官指控支付9亿印尼盾的罚款
雅加达 - Nindya Karya有限 责任公司和私营公司PT Tuah Sejati分别被指控支付9亿盾的罚款,这些罚款与2006-2011财政年度Bongkar Sabang Pier建设项目的腐败指控有关,这花费了价值3133.45亿盾的国家财政。
“宣布被告I PT Nindya Karya(Persero)和被告II PT Tuah Sejati被证明犯有腐败罪, 如主要起诉书中所述,”KPK检察官(JPU)Agus Prasetyo在雅加达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8月4日星期四报道。
JPU继续说道,“刑事定罪PT Nindya Karya(Persero)的被告I和PT Tuah Sejati的被告II,每人罚款9亿盾。
但是,如果罪犯在判决取得永久法律效力后1个月内不支付罚款,并且有充分理由再次延长上述期限最多1个月,但罪犯不支付罚款,其财产可以被没收和拍卖以支付罚款。
代表PT Nindya Karya坐在被告的椅子上,是PT Nindya Karya Haedar A. Karim的总裁董事。与此同时, 通过视频会议 联系 参加亚齐审判的人是PT Tuah Sejati Muhammad Taufik Reza的主席主任。
KPK JPU还要求以向国家支付两家公司的替代资金的形式进行额外的刑事处罚。
“惩罚PT Nindya Karya(Persero),以向国家支付44,681,053,100.00印尼盾的替代金的形式额外罚款。从被告手中扣押的44,681,053,100.00卢比被计为代理金的付款,“检察官补充说。
与此同时,PT Tuah Sejati还被指控以向国家支付49,908,196,378.00印尼盾的替代资金的形式提出了额外的刑事指控。
“规定金额为Rp9,062,489,079.00的款项和被告II PT Tuah Sejati已被扣押的资产被视为替代货币扣除,”检察官说。
KPK JPU还要求确定PT Tuah Stjati继续以公共加油站(SPBU),渔民加油站(SPBN)和LPG散装加油站(SPPBE)的形式管理商业资产,并继续将商业资产利润存入KPK RI庇护所账户,直到永久法律效力决定。
PT Nindya Karya和PT Tuah Sejati被认为被证明执行了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2款(1) 项至第18条的主要指控。《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刑法典》第65条第(1)款。
根据检察官阿古斯的说法 ,在犯罪事项上, 被告的行动不支持政府根除腐败的计划。
被告以积极的意愿实施腐败,旨在获得超出合理范围的利润。物理项目仍然可以使用,但根据审核结果,质量不符合 规范,无法完美利用。
他继续说,减轻处罚的事项,被告从未被定罪,被告I已归还犯罪行为的所有收益,被告II已退还部分犯罪行为收益。
PT Nindya Karya(Persero)是一家建筑国有企业,在建筑服务,工程, 采购领域开展业务, 并在棉兰设有区域办事处,其中包括亚齐,北苏门答腊,西苏门答腊,廖内,廖内群岛,南苏门答腊,占碑,明古鲁,邦加勿里洞和楠榜等省。
同时, PT Tuah Sejati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实体,总部位于班达亚齐,从事建筑物,定居点以及道路和桥梁的一般贸易和业务(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