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安排医用大麻研究许可证的法规
雅加达 - 卫生部长Budi Gunadi Sadikin表示,他的部门将制定与医疗用途大麻研究许可相关的法规。
据ANTARA报道,“我们想要的是进行研究的许可证,而不是使用许可证”,卫生部长Budi在访问西爪哇茂物摄政地区的几所学校时说。
卫生部长说,大麻研究的许可是提供医学证据,证明大麻是否可以用于医疗原因。
“我们希望在卫生部使用大麻进行研究,在健康方面,它是科学依据的,”他说。
卫生部长说,目前有一种麻醉剂可用于医疗需求,即吗啡。
“许多用于医疗目的的麻醉剂,如吗啡,用于人们生病,受伤,发生灾难,战争,人们注射吗啡,但它已被测量并且不是免费出售的,”他说。
此前,宪法法院驳回了2009年关于《麻醉品法》的第35号法律的司法审查申请,该法律由几位母亲提出的脑功能障碍(脑瘫)患者和非政府组织提出。
宪法大法官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在宣读第106/PUU-XVIII/2020号案件的判决时说,“完全拒绝请愿者”。
与此同时,宪法大法官丹尼尔·尤斯米奇·福赫(Daniel Yusmic P Foekh)表示,需要为社区的法律结构和文化做好准备,以及为印度尼西亚使用I类麻醉品提供卫生服务或治疗的设施和基础设施。
丹尼尔说,考虑到I类麻醉品可能导致非常高的依赖性,如果没有控制和监督,就需要这种准备来预测在印度尼西亚使用I类麻醉品进行卫生服务或治疗的后果。
宪法法官Suhartoyo说,法院要求政府立即对I类麻醉品进行科学研究和研究,以利于卫生服务或治疗,其结果可用于确定政策,包括法律变更。
Suhartoyo说,在获得卫生部长的许可后,政府或私营部门可以对使用I类麻醉品进行卫生服务或治疗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