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被指控的43.4公斤甲基苯丙胺经销商在泗水被判处死刑
泗水 - 两名被指控的43.4公斤甲基苯丙胺的经销商被判处死刑。泗水地区法院法官小组(PN)裁定被告Dwi Vibbi Mahendra和Ikhsan Fatriana有罪。
首席大法官马丁·金廷(Martin Ginting)在7月7日星期四的裁决中说:“起诉,辩称被告I Dwi Vibbi Mahendra和被告II Ikhsan Fatriana已合法证明犯下了中间人买卖I类麻醉品的犯罪行为。
在通过判决书之前,Jakim首先在宣读判决书中宣读了注意事项。马丁说,根据法律事实,两名嫌疑人拥有的证据是甲基苯丙胺或甲基苯丙胺晶体,属于I类麻醉品。
“此外,被告作为买卖麻醉品的中间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得到履行,”他说。
至于罪名,马丁说,两名被告的行为与政府打击毒品犯罪的计划背道而驰。被告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印度尼西亚的年轻一代,被告的毒品证据数量非常大。“至于让被告放心的事情,它什么都不是,”他说。
关于裁决,马丁给了被告的律师机会,就法官的裁决提出法律补救措施。两名被告的律师Adi Chrisianto表示,他将对法官小组的死刑判决提出上诉。
“我们认为判决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死刑已经流产了很多。关于这一裁决,我们将提出上诉。我们这样做是因为它提到了《人权法》,“他说。
泗水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的检察官(JPU)Febrian Dirgantara此前曾指控被告Dwi Vibbi Mahendra和Ikhsan Fatriana被判处死刑。之所以提出指控,是因为两名被告被判犯有犯罪行为和恶意制造买卖麻醉品罪,这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毒品法》第132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Jo第132条第(1)款。
此前,两名被告的逮捕始于2021年12月14日以来被告前往取药和运送毒品。他们是在Joko和Zoa-Zoa的要求下旅行的,他们具有DPO(人员搜索列表)的地位,即从万隆到班达楠榜。
警方从嫌疑人手中发现了2个蓝色手提箱的证据,其中包含20包含有20,673克甲基苯丙胺的绿茶和22包含有22,738克甲基苯丙胺的绿茶,使发现的甲基苯丙胺总重达43.4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