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大麻合法化,缺点或好处?

最近几周,DPR RI激烈讨论了医用大麻问题。甚至副总统马鲁夫·阿明(Maruf Amin)也要求MUI审查并发布与医用大麻有关的法特瓦。这个话题变得拥挤,因为在印度尼西亚,大麻是违禁物品。

在DPR的讨论中,发现医用大麻有几个好处。正如Sativa基金会主席Musri Musman教授所说。根据来自亚齐Syiah Kuala University的大麻研究人员的说法,医用大麻通过CBD(大麻二酚)油,这是一种从大麻植物中提取的无毒化合物,可以治疗脑瘫。根据Musri教授的说法,起源于大脑的CB1神经,即大脑,能够在周围神经中与CB2一起工作。他还表示,大麻二酚(CBD)是大麻中的活性化合物之一,如果其使用受到控制,就不会引起成瘾。

甚至在众议院第三委员会的成员面前,Musri教授也透露了如果用于医疗目的的经济和健康益处。据他介绍,如果大麻被用作药物,仅在1000公顷的土地上,每年就可以产生约34.8万亿印尼盾的收益。

DPR还邀请并询问了Santi Warastuti的意见,该意见因推动她的孩子医用大麻合法化而广为流传。众所周知,桑蒂曾举行示威活动,争取医用大麻合法化。他这样做是因为他不得不用大麻来治疗他患有脑瘫的儿子。

在治疗的背景下,这不仅仅是Santi Warastuti。几年前,西加里曼丹省桑高的居民菲德利斯·阿里·苏德瓦托(Fidelis Arie Sudewarto)因种植大麻(Cannabis sativa)而被判入狱。

正如之前在VOI上发表的那样,Fidelis的妻子Yeni Riawati经常发烧,身体的几个部位瘫痪。医生说Yeni患有罕见的Syringomyeila。一种由脊柱上生长的囊肿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在菲德利斯医院来来回回就医,他觉得没有明显的进展。菲德利斯决定自己照顾他的妻子。

根据独立进行的研究,Fidelis认为大麻中的大麻素是治疗妻子疾病的灵丹妙药。经过尝试,它被证明是成功的。妻子的病情有所改善。从一开始就不能流利地沟通。为了给妻子获取药用成分,他随后种植了大麻,并向当地政府报案。结果,他被捕了。几周后,他的妻子本人去世了。

关于医用大麻,世界上有几个国家已经将其合法化。包括邻国马来西亚和泰国。事实上,泰国是亚洲第一个使其居民合法化并自由种植和消费大麻的国家。

在东盟国家之外,墨西哥是依靠大麻增加国家收入的国家之一。去年早些时候,墨西哥卫生部发布了一项法律(UU),规范医用大麻的使用。这是墨西哥在拉丁美洲创建世界上最大的合法大麻市场的重要一步。

然而,尽管它具有医疗效益,并且在经济上有利可图,有可能增加国家收入,但大麻也有不利的一面。正如大雅加达Bhayangkara大学法学院麻醉品法专家Slamet Pribadi博士所透露的那样,他认为如果长期使用是危险的。据他介绍,长期使用大麻然后达到依赖性会导致诸如思维延迟,决策和降低使用者免疫系统等问题。

国家麻醉药品管理局专家组Mufti Djusnir也表达了同样的事情,他说大麻中的化合物,即δ-9四氢大麻酚或THC,对身体有益,其中之一会导致脑细胞钙化。根据他的说法,如果一个人在大脑中结合氧气的能力非常低,那么这个人就会很愚蠢。

因此,必须对其进行适当的研究。DPR成员尚未达成协议。仍在继续仔细审查大麻合法化用于医疗用途。仍然权衡更多的利弊。

从法律角度来看,大麻合法化并不像转动手掌那么容易。因为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在第8条第(1)款中规定,大麻是为卫生服务利益而禁止的一流麻醉品之一。

而且,国家麻醉品局(BNN)负责人RI Komjen Pol. Petrus Reinhard Golose也强调,尽管有几个国家已经开始将大麻合法化用于医疗或娱乐需求,但印度尼西亚没有讨论过大麻合法化。

因此,即使你真的想使它合法化,也必须再次对其进行研究和适当的研究。不要误会。对于公众来说,像在泰国,加拿大或美国那样使用它是不合法的,而是真正用于医疗目的。

吗啡是一种麻醉剂,在严格的监督下也用于医疗目的。因此,即使大麻用于同一件事情,也必须对其进行密切监视。这同样重要的是,要修订或修订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该法禁止大麻用于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