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生产商从政府获得额外激励措施,这些是条件

雅加达 - 政府将为向印度尼西亚东部供应散装食用油的生产商提供额外的激励措施。

贸易部(Kemendag)国内贸易局局长Oke Nurwan表示,之所以提供激励措施,是因为目前仍有许多地区散装食用油的分布很少,因为食用油生产商集中在印度尼西亚西部地区。

“根据以前的经验,我们知道这些食用油生产商集中在印度尼西亚西部,一小部分在加里曼丹,在苏拉威西岛,但一点点。因此,到目前为止,有些地区仍然至少分发过一次,“他说,引自Antara,6月28日星期二。

Oke表示,激励措施是通过2022年贸易部第51号PDN总干事法令中散装食用油分配的区域化矩阵来说明的。至少有12个分销区可以获得增加出口配额的激励措施。

这12个地区是明古鲁,邦加勿里洞,廖内群岛,哥伦打洛,中苏拉威西岛,东南苏拉威西岛,北加里曼丹,马鲁古,北马鲁古,东努沙登加拉,巴布亚和西巴布亚。

商定的指数数字从1.10到1.35不等。该指数数字被商定为实现DMO(国内市场转让)分配的乘数因子的基础,DMO(国内市场取消)可以转换为出口权。

“这个区域化矩阵数字的含义是一种调整,因此,如果将DMO移交给一个地区,例如巴布亚,如果它分配了1,000吨,那么DMO将计算为1,350吨,因此出口权是获得乘数因子后的五倍,”他解释说。

Oke希望该指数能够鼓励生产商能够向据称仍然非常缺乏人民散装食用油(MGCR)供应的地区供应。

原因是,如果自然移交,生产者和分销商将选择他们负担得起的地区,这样人们散装食用油的分布就不平衡了。

“我们提供的数字对DMO经销商来说是令人鼓舞的。希望有了这个乘数,没有处于最佳供应状态的区域可以立即最大化,“Oke总结道。